6月17日民生大小事报道,山东济南,86岁老太因呕吐腹泻住进医院,医院推行“非必要不陪护”,老太被评估为一级护理,要求每小时巡查一次,然而凌晨3点左右老太坠床,在地上躺了近2小时才被发现,致颈椎骨折。然而医院反称家属“私自离开”,家属反驳:医院明确不让陪护,且事发前护士未拉起床档。更令人愤怒的是,卫健委调查认定:事后多份病程记录遭修改,老太女儿直指“整篇全部篡改,虚构伪造”。相关部门这样回应了!
很多人住院时觉得,只要进了医院,有医生护士照看就能放心了,可山东济南这位86岁老人的遭遇,却让家属至今难以释怀。
2021年,老人原本因为连续呕吐、腹泻住进医院治疗,后来又查出脑梗,被转到神经内科继续住院,经过评估后,医院把老人列为一级护理对象。
按照护理要求,这类患者属于重点照顾人群,护士需要定时巡查病房,一般每小时至少查看一次情况。
当时病区还实行无陪护管理制度,医院明确要求,患者家属白天可以探视,但晚上原则上不能留在病房陪护,夜间照护工作由医院负责,家属一直按照规定执行,每天探望结束后都会离开,从未偷偷留宿。
可谁也没想到,意外偏偏发生在深夜,当天凌晨三点左右,老人独自在病床上翻身时不慎跌落床下。
由于年纪大,又患有脑梗,老人摔倒后根本无法自己爬起来,只能躺在地上忍受疼痛等待别人发现。
按理说,一级护理患者一个小时就应该有人巡查一次,如果制度落实到位,老人不至于长时间无人发现,然而从老人坠床到被发现,中间过去了将近两个小时。
直到凌晨五点左右,护士进入病房后才看到老人倒在地上,此时老人已经伤得不轻,后续检查显示颈椎骨折,身体多处受伤。
事故发生后,家属本以为医院会积极说明情况并承担责任,可双方很快产生了激烈争议。
医院在病历记录中写道,家属没有按照要求陪护,也没有向护士说明情况就自行离开病房,同时还记载护士已经拉起床档并完成巡查工作,因此认为坠床事件不能归责于医院。
家属看到这些记录后十分气愤,因为他们手里保留着病区下发的相关文件,上面明确写着实行无陪护管理,医院本来就不允许家属夜间留在病房,既然医院要求家属离开,现在又把责任推到家属身上,显然说不过去。
更让家属怀疑的是床档问题,家属认为,如果防护栏真的一直处于升起状态,一个86岁、行动能力较差的老人很难从病床上直接翻落下来,这也让他们质疑,当晚护理措施是否真正落实到位。
随着调查深入,新的问题又出现了,家属后来复印病历时发现,多份病程记录与实际情况存在出入,不少内容被修改过,包括坠床经过、巡查情况以及相关护理记录等,都与他们掌握的信息不一致。
老人女儿认为,部分记录是在事后进行调整,目的是减轻医院责任,因此向有关部门进行了投诉。
接到举报后,监管部门展开调查,对病历、值班记录以及病区管理制度进行了核查。
调查结果显示,事发数月后,确实有医生按照上级安排,对老人住院期间的部分病程记录进行了修改。
由于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存在缺陷,无法完整追溯全部修改过程,因此监管部门无法直接认定病历内容属于伪造,但确认医院存在违规修改病历的行为。
与此同时,对于家属最关心的另一个问题,老人坠床时床档是否拉起,由于病房没有安装监控设备,也没有其他直接证据,最终无法完全还原当晚的真实情况。
不过,有一点调查结论比较明确,老人属于一级护理患者,按照制度应当定时巡查,而老人凌晨三点左右坠床,直到五点左右才被发现,中间长达近两小时无人救助,说明护理巡查环节确实存在明显漏洞。
最终,监管部门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对医院给予警告并罚款,两名参与修改病历的医生也分别受到行政处罚,。
家属还表示,事发后曾有人提出把院内摔伤改成院外摔伤,通过其他方式报销费用,但家属担心涉嫌违规,最终没有同意,之后围绕病历记录和责任认定的问题,双方矛盾越来越大。
老人因为这次坠床导致颈椎骨折,后续长期治疗,身体状况明显下降,对于家属来说,这不仅是经济负担,更是一场持续多年的维权过程。
这件事也提醒很多患者和家属,高龄老人、脑梗患者以及行动不便的人群,本身就属于跌倒高风险对象。医院既然实行无陪护管理,又收取相应护理费用,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护理责任,不能要求家属离开后又把风险转嫁给家属。
同时,病历是处理医疗纠纷最重要的依据之一,任何修改都必须符合规定并留下完整痕迹,如果发现护理不到位、病历记录异常或者重要信息前后不一致,家属应及时保存制度文件、病历复印件、沟通记录等材料,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说到底,医疗安全不仅靠技术,也靠责任心。对高风险患者多巡视一次、多检查一次,也许就能避免一场本不该发生的伤害。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民生大小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