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找谁说理去!"6月12日报道,河北唐山,一男子因感情问题跳了楼,正好砸在楼下的私家车上,把车砸烂了。因为有车给缓冲了一下,男子奇迹生还。可车辆损失保险公司拒赔,男子家属只愿意赔2000块!网友:没这车人就没了!
那天下着雨,李先生根本不知道楼上发生了什么,等再去看自己停在楼下的车,整个车顶已经塌了,车内还进了水,就像被人拿锤子砸了一遍。
联系了4S店,对方报价1.5万到2万不等。李先生觉得这事儿肯定能解决,赶紧去报保险。
结果保险公司那边直接回了他一句话——这种情况不在理赔范围内,让他自己去找跳楼的人协商。李先生只好去联系那家人,没想到对方态度也强硬,就给2000块,还要求把现场视频删掉,不删就一分不赔。
李先生当时就懵了,2000块连修车的零头都不够,视频还是唯一能证明事情经过的东西,这要是删了,以后上哪说理去?
其实在法律层面,这件事并不是无解的。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民法典》第1254条,从建筑物上坠落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侵权人需要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这个案子里跳楼的男子身份清楚,不存在"找不到责任人"的问题,所以责任认定是很明确的——就是跳楼者本人造成了李先生的车损,就该赔。
如果本人赔偿能力有限,受损方可以向其近亲属或遗产继承人在合理范围内主张赔偿。
在《民法典》出台之前,类似这样的案子确实很麻烦,以前的《侵权责任法》对"侵权人难以确认"的情形有规定,但对于侵权人明确的情况下如何追责、怎么保障受损方权益,操作层面不够清晰,不少人吃了哑巴亏。《民法典》施行之后,这一块的法律保障明显更完善,不仅明确了责任归属,还要求公安机关及时介入调查、固定证据,物业公司若存在安全疏漏也需承担相应责任。
所以李先生现在最该做的,是不删视频,把4S店的报价单、保险公司的拒赔记录、现场照片全部保留好,然后去报警,让警方出具事故相关证明,再通过法院提起民事诉讼。1.5到2万的维修费,完全是有法可依、可以主张的。
很多人碰到这类事,第一反应是觉得麻烦、耗时间,就想着私了了事。但这种情况私了往往是吃亏的那个。
对方家属给2000块还要删视频,说白了就是想用最小代价把事情压下去,受损的永远是李先生这边。
希望李先生能坚持依法维权,也提醒大家,车停楼下本是正常,但一旦出了这种意外,证据一定要留好,切莫轻易妥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