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SZ微课堂】学生:老师,为了我家的安全,我想在我家大门的上方安装一个监控探头,这样做合适不合适?
老师:在家门口安装监控探头合适不合适,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在家门口安装监控探头,不违反法律规定,不影响邻居的生活,就是合适的;否则就是不合适的。如果违反法律规定,影响邻居的生活,在家门口安装监控探头有可能是违法行为。
我们知道,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而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在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但是,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在家门口安装监控探头,应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关于相邻权的相关规定。《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司法实践中,只要双方是不动产相邻权利人,因监控拍摄范围、设备使用产生矛盾,案由统一定为相邻关系纠纷,裁判首要适用以上法律条文规定的相邻关系原则。
具体说来,业主对自家门口墙体、入户门享有专有使用权,有权安装监控防盗(行使自身不动产利用权利);但该权利行使边界受相邻关系约束,不能侵扰邻居隐私、生活安宁。这也就是说,业主安装监控属于行使自己不动产的利用权,但不能侵害邻居的相邻权和人格权(隐私权)。
从相邻权层面说,安装监控属于对自有不动产的利用行为,属于相邻关系规制的典型利用冲突场景(和通行、采光、排水同属一类邻里利用矛盾);邻居负有有限容忍义务,但容忍不能以牺牲核心隐私为代价。
从人格权(隐私权)层面讲,《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第一千零三十三条保护私人生活安宁、住宅、出行行踪等隐私;楼道自家门口、邻居入户门属于住宅私密空间延伸,出入人员、访客、作息行踪均属于隐私信息。
我们看到,现代城市商品房住宅几乎是“门对门”“门挨门”,你为了自己家庭的安全安装了监控探头,但是邻居出门、进门却都在你的监控之下,那邻居的相邻权和隐私权不是受到侵害了吗?因此,法律对你安装监控探头的不动产权利进行限制,其实就是对邻居的不动产权利的延伸;反之,对邻居安装监控探头进行限制,其实也是对你不动产权利的延伸。一句话,法律规定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权利的限制或延伸。
经过以上分析,我想你对如何在家庭门口正确安装监控探头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