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斯娱乐资讯网

“妥妥的霸王条例!”浙江宁波,女子叫一朋友去游泳,因为朋友不会游泳,女子就说我教

“妥妥的霸王条例!”浙江宁波,女子叫一朋友去游泳,因为朋友不会游泳,女子就说我教你吧,然后两人在美团上买了25元的一次卡,结果没有游上10分钟,就被一个自称主管的过来,赶走她们,理由是不让教学,除非在这里请私教,而这里的私教,在美团上的价格是1800,几节课,她们也不需要,但是让女子就纳闷了,我们是买票进来的,属于消费者,怎么变成教学了呢?


现在这社会,去游个泳都得提心吊胆,生怕多教朋友两招就被当成“黑私教”给撵出门,这不,浙江宁波的小胡姑娘最近就遇上了这么一件闹心事,让她觉得这游泳馆简直是在搞“霸王条款”。


小胡这姑娘水性不错,平时也爱游泳,前阵子有个朋友想学,小胡心想这也不是啥难事,就爽快地答应教教她。


两人也没想那么多,直接在网上团购了一家健身中心的两张单次游泳卡,一张也就25块钱,想着花点小钱既能玩水又能把游泳练了,挺划算的。


进了场馆,换好衣服下水后,小胡就开始耐心地教朋友怎么憋气、怎么在水里浮起来,朋友学得挺认真,两人在水里练得正带劲呢,谁成想,这下水还没到十分钟,好心情就被搅和了。


一个自称是场馆主管的男人冷着脸走过来,不由分说地让她们赶紧上岸,理由是这里严禁私自教学。


小胡当时就愣住了,赶紧跟人家解释,说她们就是普通朋友,自己纯粹是帮忙,一分钱都没收。


可那主管根本不听这一套,态度强硬得不得了,说只要你在教,不管收不收费、是不是朋友,通通不行,在那位主管眼里,只要想学游泳,就必须请馆里的私教,否则就得离开。


小胡越听越觉得离谱。她觉得自己作为消费者,买了票进来就是为了游泳的,结果因为顺手帮朋友比划两下,就要被强行赶走,这道理在哪?


她还专门查了一下,这家场馆的私教课贵得吓人,美团上标着要1800块钱,而且就那么几节课,她们原本只想简单学个基础,根本没打算花这个冤枉钱。


双方在泳池边吵得不可开交,小胡质问对方是不是强买强卖,不买私教课难道连游泳的权利都没了?


那主管也不多废话,就死磕那一句话:要么请教练,要么现在就走人,最后,小胡和朋友实在是待不下去了,只能憋着一肚子火上岸离开。


越想越委屈的小胡把这段经历发到了网上,想让大家给评评理,网友们一看也都炸了锅,纷纷吐槽说这种规定简直太荒唐。


有人感叹,25块钱的门票本该买的是开心,结果却被硬塞了1800块钱的“推销套餐”,这不就是明摆着坑人吗?


针对这类事,有些律师也站出来说了公道话,虽说游泳馆为了安全可以定规矩,但如果连朋友之间正常的无偿互助都要禁止,那手伸得也太长了。


这种规定已经明显剥夺了消费者的正常权利,属于典型的霸王条款,是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


后来游泳馆负责人虽然出来解释,说禁止私教是为了安全,怕非专业人员教出事,还说要维护场馆的经营秩序。


但老百姓心里都有杆秤,这种借口根本站不住脚,说到底,游泳馆里本来就有救生员,安全保障是场馆的基本责任,而不是拿来逼人买课的幌子。


所谓的“维护秩序”,其实就是想垄断教学,把消费者当成待宰的肥羊。


这件事也给大家提了个醒,以后去这种公共场馆消费,要是遇到这种不讲理的规定,千万别怂。


我们花钱买了票,就有权利正常使用场地,朋友间互相帮个忙、教个动作,这是人之常情,也是我们的合法权利。


遇到这种硬要推销高价课、无故赶人的行为,一定要留好证据,该投诉就投诉,该找监管部门就找监管部门。


毕竟,生意不是这么做的,霸王条款更不该有市场。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1818黄金眼

评论列表

天天好心情
天天好心情 2
2026-06-13 20:11
必须禁止! 老师都不能给自己家孩子补课的,你怎么能教朋友游泳?
用户10xxx45
用户10xxx45 1
2026-06-14 02:48
打12315告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