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身自好的重要性!”重庆,5旬男子与小17岁的已婚女子发展为情人关系,结果过程中,不幸感染上生殖器疱疹,终生无法治愈。男子难以释怀,与女子分手后,怒将女子告上法庭,要求女子对自己负责,赔偿2万元医疗费,另再赔偿未来30年可能产生的8万元医疗费以及10万元精神损失费。法院这样判!
这是2026年6月重庆法院审结的一起真实案件,裁判文书网上挂得明明白白。
50多岁的陈先生,早年离异,孤独久了,在社交软件上认识了比他小17岁的李丽。对方已婚,说话温柔,嘘寒问暖,很快就让他沦陷了。两人发展成情人关系,私下频繁见面、同居。他以为“你情我愿”就没问题,可交往大半年后,身体开始不对劲了——生殖器部位冒出小水疱,又疼又痒,反复发作。去医院一查,生殖器疱疹,终生无法治愈。
他认定是李丽传染的。找对方对质,对方否认,后来干脆拉黑。陈先生咽不下这口气,请了律师,一纸诉状告上法庭,索赔2万医疗费、未来30年可能产生的8万医疗费,再加10万精神损失费,总共20万。
法庭上,陈先生拿出了医院的诊断证明、聊天记录、同居证明。李丽则辩称自己“不知道患有生殖器疱疹”,还拿出一份手写的保证书——上面写着“传染性病我负责”——称那是被陈先生胁迫写的,不算数。
法院最后判决:驳回陈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为什么会判他输?理由有三条,每一条都够扎心。第一,证据不足,他拿不出任何材料证明李丽在交往前就知道自己有病、还故意隐瞒、故意不采取保护措施。李丽提交的检测报告显示IgG阳性、IgM阴性——只能说明她“曾经感染过”,没法证明在两人交往期间她正处于有传染性的阶段。
第二,因果链条断了。生殖器疱疹的传播途径不唯一,不一定是通过性接触,也可能是间接接触。陈先生没法证明自己在这段关系之前就是干净的,更没法证明一定是李丽传染给他的。
第三,法院说得很直白:你们俩都是成年人,都知道婚外情违背公序良俗,都知道无保护性行为有健康风险。你自己没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凭什么全怪别人?
这事儿最让人后背发凉的,是那串数字:生殖器疱疹,目前确实没有根治办法,病毒会长期潜伏在体内,免疫力一下降就复发。急性期治疗单次几百到几千块,但复发率高,很多患者每年复发3到4次,长期下来,30年的医疗费用累积起来是一笔不小的数字。
更折磨人的不是钱,是心理压力——病情反复带来的身体痛苦、担心传染给家人的焦虑、自卑,这些东西比金钱损失更难弥补。
你去看那些类似的案例,传染性病的索赔官司,打赢的都有同一个关键证据:被告“明知自己有病,还故意隐瞒、故意不采取保护措施”。
在河南旬阳那个案子里,男方感染了高危HPV,明知自己有传染性,不告诉女友,导致女友也被感染,法院判他赔了15000元。为什么他能判赔?因为女方拿出了男方的病历,证明他在两人恋爱前就已经确诊了。这就是“明知”的铁证。
可回到陈先生这个案子,他拿不出来。他只能证明自己“怀疑”是李丽传染的,但拿不出任何一纸白纸黑字的检测报告来锁定她。
法院判他败诉,不是在替李丽开脱。李丽婚内出轨,背叛婚姻道德,这事儿谁都洗不白。但法律讲的是证据,不是情绪。没有“明知”,就没有故意,没有故意,就没有侵权责任。
这件事说到底,就是一个血淋淋的教训:情人关系里,没有人会为你的后半辈子负责。你以为你们之间有感情,可出了事,对方第一个动作是拉黑你、否认你、躲得远远的。
陈先生掏了诉讼费,输了官司,还得带着这个终身无法治愈的病,扛下所有的身体疼痛和精神煎熬。那一纸判决书翻到最后一页,法官的字迹清清楚楚: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信息来源:综合参考网易《欢姐说法》2026年6月8日发布、今日头条相关报道2026年6月9日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