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恶毒了!”江苏,一男子从事保洁工作,当天,他在打扫办公室时,在四下无人之际,做出了一个令人发指的行为:他将垃圾桶里的脏水倒入同事使用的热水壶及杯子中,在做完这一切后,他还用抹布擦拭了滴漏的痕迹,然后扬长而去。网友:“这种人坏透了,必须严惩!”
据悉,事发的这名公司员工,最近大半个月一直被一件怪事困扰:他日常在工位上用恒温壶喝水,可很长一段时间里,他喝的水里始终带着一股散不去的异味。
一开始,他觉得是饮水器具里面积攒茶垢、清理不到位。为此他反复清洗水壶和茶杯,可怪事来了,不管怎么清理,怪味始终存在。
越想越不对劲的他,心里生出了不好的预感,担心有人暗中动手脚。为了查清真相,他悄悄在工位安装了一台小型监控。
果不其然,6月6日这天,办公室的人员都外出。没过多久,一名保洁来到了办公室,径直走到了茶几处。
随后的一幕让人无比震惊:这名保洁拿起旁边的垃圾桶,然后直接将里面的污水倒进了员工日常使用的恒温喝水壶和私人茶杯中。
做完这一切,他又拿起抹布,仔细擦拭水壶、茶杯的外壁,把所有水渍、痕迹全部清理干净,然后从容离开。
看的出来,他已经不是第一次这么干了。
当事人回看完监控视频后,瞬间愤怒不已,便赶紧将此事向公司汇报并拨打报警电话。
据知情同事透露,二人根本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可能有一些矛盾来源于日常工作里的琐碎小事,实在想不通,保洁男子居然会采取这样恶劣的方式进行报复。
后来,当事人将监控视频进行了曝光,网友对此议论纷纷。
有网友十分气愤:“工作里有什么矛盾可以当面沟通,实在不行找领导解决,背地里做这种龌龊事太过分,真的很不道德。”
也有网友倍感唏嘘:“都是成年人了,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这样做,气是出了,可后面呢?断送自己的工作不说,还要承担法律责任,真的值得吗?”
从法律角度来看,如今证据确凿,这位保洁男子可以说是惹上大麻烦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因私人琐事长期恶意报复、骚扰他人,扰乱办公秩序,属于寻衅滋事。
第42条规定,侮辱他人,用污秽物品侵害他人生活用品、恶意恶心他人,属于侮辱行为。
均要对行为人处以拘留或罚款处罚。
本案中,保洁男子明知是他人私人饮水壶、水杯,故意倒入垃圾桶浑浊污水,还擦拭痕迹、刻意隐瞒,并且长时间持续该类行为,主观恶意非常明显,其应当要受到行政处罚。
当然,如果因男子的行为给对方的身体造成严重伤害,男子还有可能成立故意伤害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在民事上,保洁男子侵犯了对方的人格尊严、私人财产权。
受害者完全可以要求男子全额换新水杯水壶并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等。
当然,发生了这样的事情,男子属于严重失德行为,相信任何一个单位,都不会容忍一个无德且背后捅刀子的人存在,男子也将被开除而失去这份工作。
总的来说,男子实在是太糊涂了!也可以说是恶毒!
都是打工人,彼此之间又何必要互相为难呢?有什么矛盾,私下沟通,互相交流解决不好吗?背后捅刀子算什么本事?
要知道,一时赌气违法的代价是巨大的,丢工作不说,还要留下人生污点,真的值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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