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炸了!这件事6月1日被海南高院作为典型案例公布,两个原本朝夕相处的同班初三学生,因为一句口角闹到了对簿公堂的地步。
事情发生在去年的中考志愿填报期间,学生李某因为之前被同学张某辱骂过,
一直怀恨在心想要找机会报复对方。
他趁张某不注意偷偷偷看了她的准考证,
记下了上面的身份证号和系统登录账号,
在志愿填报截止前偷偷登录篡改了志愿。
等到录取结果公布的那天,张某看着屏幕上完全陌生的学校名字懵了,她明明考了远超心仪公立校的高分。
后来她只能通过补录进了另一所学校,
不仅要多花好几万的学费和住宿费,还永远错过了自己向往了三年的学校。
警方很快查清了事实,给李某开了行政拘留5日的罚单,可因为他还没满16岁,这份处罚最终没能执行,法院最后判他和爸妈一共赔给张某43000块钱。
其中38000块是张某三年要多花的学费和住宿费,剩下5000块是给她的精神损失费,李某还得亲手写一份正式的道歉信给对方。
要是李某拖着不写道歉信,法院就会找海南本地的报纸,把判决书的核心内容登出来公示。
很多人一开始觉得学校也有责任,但法院查清楚后说学校做得没问题,密码都是班主任单独发给每个家长的。
我看完真的后背一凉,原来最危险的不是陌生的骗子,而是身边那些藏着怨气的熟人。
十几岁的年纪,已经懂得利用别人的信息去精准报复,这一点比43000块的赔偿更让人揪心。
法律可以因为年龄不坐牢,但做人的底线不能因为年纪小就网开一面。赔偿金是父母替他掏的,人生的那一课,终究得自己补上。
对于此事大家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