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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镇雄,一男子曾在当地公安局担任原副局长,后因受贿、玩忽职守被判四年,他出狱后

云南镇雄,一男子曾在当地公安局担任原副局长,后因受贿、玩忽职守被判四年,他出狱后实名举报当年办案人篡改证人笔录,但办案人没被追责反而还升职了。

信息来源:都市现场

云南镇雄,一男子曾在当地公安局担任原副局长,后因受贿、玩忽职守被判四年。

出狱后,男子不服,坚持申诉,还干了一件让很多人没想到的事,实名举报当年办案的两个人,一个当了信访局局长,一个升了人大副主任。

他费了很大劲,从案卷里调出同步录音录像,和笔录一比对,发现问题不小,关键证人的证言,笔录上写的有17处跟录像里说的不一样。

证人自己说,他识字不多,笔录没给他读,签字时稀里糊涂,很多话根本没讲过。

案子还没翻过来,但男子觉得,就算自己有罪,也不能让伪造证据的人逍遥法外。

他说这事可不止一桩。

2026年1月2日,他在社交平台上又甩出一条猛料——举报信访局局长李某国“党员档案造假”。

为啥?他翻出档案说,李某国入党时连18岁都没满,却硬被写成成年入党。

要怪就怪他老爸当村支书,后台硬,所以档案给编歪了。

证据在哪?他说“调出档案就能查”。

更劲爆的是,他早在2024年就把这事以书面形式反映给多个部门,一点动静都没等来,干脆公开晒身份证实名举报。

举报曝光后,可不是所有人都捧场。

内容一挂,马上有人在后台投诉要删帖。

投诉方里,就包括一个自称“镇雄县信访局工会委员会”的组织。

平台审核后给他回话:投诉不符合要求,不支持删除。

微信方面也是同样结论:你举报合规,咱不删。

咱回头再说主干:这伙人当年怎么作案?

汪剑武说,关键证人梁某明一共配合做了12次笔录,但只有3次有同步录音录像。

可就是这3次,他对着镜头说的话,笔录里却被记录得天花乱坠——共17处对不上。

拿“为什么不打借条”当例子,录像里梁某明一句话没说,可笔录上头却写了半页理由:“因为他是副局长,不好叫他打借条,还得请他帮忙……”

听上去严丝合缝,可人家视频里死缄口。

这还不算完。

梁某明后来在镜头前直言:我文化水平低,识字就是图个大概,笔录不念给我听,我就糊里糊涂签了字。

说白了,那些“供词”根本不是他讲的。

到底有没有罪,法院已经判了他四年。

2021年一审,有罪;2022年二审说证据不够,发回重审;2024年重审又认定有罪,判了四年;12月上诉又被驳回,成了终审判决。

可汪剑武就是不甘心,想着要为自己正名,也要让那些“编笔录”的人付出代价。

他把这些对比结果整理成《同步录音录像法律意见书》,先给有关部门看,后来才拿到网上,一时间刷屏。

大家讨论热烈:如果证人笔录是伪造的,办案人是不是构成伪造证据?

照《刑法》第305条,这事儿可是刑事犯罪。

再说第397条,滥用职权也能判刑。

可现实里,办案人员要真被追责,也得等调查结论。

只有先认定他们违法,才有可能给老汪翻案。

这条路显然不好走。

即便问题笔录都撤了,剩下的其他证据够不够定罪,还是个问号。

别人都盼着他翻盘,他自己也没把结局画死。

无论怎样,这位出狱后还在拼死揭黑幕的前副局长,用行动告诉我们:就算是“罪已定”,也不代表可以随意编造证据。

目前昭通市相关部门已经接到他的申请,正在核实。

最后希望他能翻盘,法律给他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