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关于深化上海全球资产管理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支持符合条件的资产管理机构依托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业务,有序满足投资者跨境投资需求;探索数字人民币在证券、基金、银行理财等领域创新应用。
力争到2030年,上海资产管理规模达55万亿元,全国占比达1/3。
持续提高“上海价格”影响力。推动商品期货结算价授权更多境外交易所,支持交割服务“走出去”,持续提升大宗商品价格和黄金基准价格辐射能力,拓展“上海金”应用场景。
研发更多代表新质生产力发展方向的新型期货品种。推动科创50、深证100、创业板股指期货和期权、国债期权等产品上市。
拓展债券、利率、汇率、信用等中央对手清算业务种类,将集中清算机制引入大宗商品和碳金融领域。
引入和培育资产管理细分领域龙头机构。
支持法律服务、会计审计、信用评级、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对接国际标准,为境外资产管理机构“引进来”、境内资产管理机构“走出去”提供高质量服务。
以居民财富多元化配置需求为锚点,推动财富管理从“卖方销售”向“买方投顾”转型。支持资产管理机构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优化客户画像。
丰富个人养老金、商业养老金产品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