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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人社部正式发文,7月1日全国落地,在职、退休人员都受益 国家人社部等五部

定了!人社部正式发文,7月1日全国落地,在职、退休人员都受益

国家人社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一部新规,叫做《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在全国落地! 这一下,把以前那个“退休了就不算人”的法律漏洞,给堵得严严实实。

在此之前,我国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的核心保障范围,基本只覆盖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在岗劳动者。

一旦劳动者达到男性六十周岁、女性五十或五十五周岁的法定退休标准,哪怕依旧全职在岗、正常为用人单位创造价值,也不会被认定为正规劳动关系,原本劳动法赋予的薪资、休假、工伤、解约等所有合法权益,都会直接失效,这就是大众一直诟病的“退休了就不算合法劳动者”的法律漏洞。

但长久以来,这个漏洞被很多用人单位肆意利用,大量超龄务工群体常年处于权益裸奔的状态,干着和适龄劳动者一样甚至更繁重的工作,却享受不到任何基础劳动保障,各类侵权乱象层出不穷,却始终没有统一的规范约束。

而此次全新落地的《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针对性破解了所有行业乱象和法律盲区,从薪资、休假、劳动安全、工伤保障、用工规范等多个维度,全方位补齐了超龄劳动者的权益短板。

同时政策覆盖范围十分全面,包含已经办理退休、再次入职就业的各类人员,真正实现了全群体覆盖,全国统一执行标准,不存在地方宽松不一、企业钻空子的空间。

新规首先筑牢了薪资保障底线,明确所有用人单位招用超龄劳动者,必须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薪资标准绝对不能低于当地官方划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彻底杜绝企业压薪、扣薪、欠薪的乱象。

一旦出现薪资侵权问题,超龄劳动者可以和适龄劳动者一样,直接向人社部门投诉举报,劳动部门会优先受理、快速处置,简化维权流程,让务工者不用再耗费大量精力维权。

在休息休假和工时管理方面,新规给出了人性化且强硬的约束,明确用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定工作时间和节假日放假规则,充分考虑超龄人群的身体特点,原则上不允许安排超龄劳动者加班值守。

如果因岗位特殊需求确实需要临时加班,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薪资,不存在无偿加班、义务值守的情况,从制度层面彻底杜绝企业压榨大龄劳动力的行为,保障超龄劳动者拥有充足的休息时间,避免高强度劳作损伤身体。

同时,新规还明确了劳动安全卫生的硬性要求,用人单位必须根据超龄员工的身体状况,匹配适配的工作岗位和劳动强度,严禁安排高危、重体力、超负荷的工作内容,还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配备齐全的劳动保护用品,最大程度降低岗位工作的安全隐患,改变过去企业忽视超龄员工人身安全的粗放用工模式。

新规最核心、最实在的利好,就是彻底解决了超龄劳动者工伤维权难的问题。

新规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为招用的超龄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足额缴纳相关费用,超龄劳动者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可直接走正规工伤认定流程,享受和适龄劳动者完全一致的工伤保险待遇,伤残鉴定、赔付标准、医疗保障全部统一。

这就意味着,今后超龄务工者在岗受伤,不用再走繁琐的民事诉讼流程,无需自行举证扯皮,劳动部门会按照正规工伤流程快速处理,治疗费用、伤残赔偿、误工补贴都能依法落实,彻底终结了“干活受伤、自担损失”的无奈局面,从根本上化解了超龄务工最大的风险隐患。

而对于退休返聘的技术型、专业型人才,新规同样适用,很多行业资深老师傅、技术专家退休后被企业返聘,以往这类岗位权益全靠企业自觉,没有任何制度保障,新规落地后,返聘人才的薪资、休假、工伤、解约等各项权益都有法可依,让高端超龄就业人群也能获得完善的权益兜底。

同时,统一的全国执行标准,也让监管更加清晰有力,人社部门可以常态化开展用工督查,精准整治各类超龄用工侵权乱象,倒逼企业规范用工行为,推动整个用工市场更加公平正规。

整体来看,这部新规贴合普通百姓的真实生活,直击超龄务工领域的各类痛点问题,没有空洞的条文约束,每一项规则都落地可行、惠及民生,真正让辛苦劳作的超龄劳动者劳有所得、劳有所保,切实守护了基层务工群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