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守林(1927.2—1992.6.10)最高职务:中共第九、十、十一届中央候补委员,陕西省委常委、省贫下中农协会副主席。
李守林,男,陕西神木人,幼时随家人逃荒至定边县小滩子村。1949年10月参加工作,195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长期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带领群众在毛乌素沙漠边缘治沙造林、改造农田,成效显著。
1964年获评全国劳动模范,当选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1968年起任陕西省委常委、省贫协副主席、定边县革委会副主任。1969年当选九届中央候补委员,后连任十、十一届。1976年后任定边县委委员、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政府调研员。1992年6月10日在定边逝世,享年6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