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全民之本,兴大国之基——强烈呼吁央国企全面回归全民所有制本源
近年来,随着国企改革不断深化,央国企实力持续壮大,在国计民生、国家安全、科技创新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支柱作用。但在市场化改制、公司化运营进程中,部分央国企出现所有者缺位、全民感知弱化、收益分配失衡、监管脱离群众等问题,越来越多人民群众真切期盼:央国企必须坚守宪法定位,回归全民所有制本质,真正成为全体人民共同所有、共同监管、共同受益的民生企业、人民企业。这既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要求,更是亿万百姓的共同心声,事关共同富裕大局,关乎国家长治久安 。
从法理根基来看,全民所有是央国企不可动摇的法定本源。我国宪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三条清晰界定: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党中央多次强调,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从法理上讲,央国企的每一寸资产、每一分利润,都归14亿中国人民所有,绝非部门所有、行业所有、管理层所有。
但现实中,不少群众产生强烈困惑:国企是全民的,为何老百姓很少感受到所有权?改制后大量央国企转为国有独资公司、控股公司,采用现代公司治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陷入“国家代理、部门管理、干部经营、群众旁观”的困境。部分企业决策封闭、分红偏低、薪酬偏高、监督缺位,全民资产出现“体内循环”,本该普惠民生的收益,大量沉淀在企业内部,甚至出现利益输送、铺张浪费、高薪低效等乱象,严重背离全民所有制初心,伤害群众感情 。
从民心所向来看,回归全民所有制,是广大人民群众最朴素、最迫切的期盼。老百姓看得最清楚:能源、电力、通信、铁路、粮油、军工等核心领域的央国企,掌握着国民经济命脉,承担保供稳价、应急救灾、乡村振兴、国防建设重任,其存在的唯一目的,就是服务全民、造福全民。
可当前部分现象与全民利益相悖:部分垄断行业薪酬福利远超社会平均水平,高管薪酬脱离民生实际;国企利润上缴比例偏低,大量资金用于盲目扩张、重复建设,而养老、医疗、教育、民生补贴等公共投入亟待补充;重大投资、并购重组、大额支出等决策,普通群众无权知晓、无从监督,全民资产存在被少数人支配的风险。正因如此,广大人民群众强烈呼吁:央国企不能只走市场化路子,更要守住人民性底色,把“全民所有”从法律条文,变成看得见、摸得着、享得到的现实权益。
从国家战略来看,回归全民所有制,是实现共同富裕、筑牢国家安全的必然选择。共同富裕的核心,是做大并分好全民共有财富。央国企作为全民最大的资本载体,若脱离全民所有制,资本逐利性过度放大,容易出现资本无序扩张、区域分配不均、行业差距拉大,与共同富裕目标背道而驰。反之,坚守全民所有制,让国企收益更多用于民生兜底、普惠共享、公共服务,才能缩小贫富差距,夯实社会公平根基 。
同时,在复杂国际环境下,关键领域央国企回归全民所有制,才能避免资本被外部渗透、产权被变相稀释,守住粮食、能源、金融、军工等安全底线。历史早已证明:全民所有制经济越强,国家抗风险能力越强,人民生活越有保障;一旦全民资产被私有化、资本化、部门化,受损的最终是普通百姓,动摇的是社会主义根基。
立足现实,回归全民所有制不是否定市场化改革,而是纠偏、固本、提质,走“全民所有+规范公司治理”的中国特色国企道路,重点做好四件事:
第一,明确产权归属,重塑全民所有者地位。所有央国企必须在章程中写明“全民所有”属性,重大事项依法向社会公开,保障人民知情权、监督权、建议权,杜绝“部门化、小集团化”倾向。
第二,完善全民收益共享机制。大幅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红利重点用于民生保障、乡村振兴、社会保障,建立全民分红、普惠补贴等制度,让老百姓实实在在分享国企发展红利 。
第三,强化全民监督,构建多元监管体系。除国资、审计监督外,引入人大监督、社会公众监督、媒体监督,重大投资、高管任免、大额开支公开公示,严查贪腐浪费、利益输送,守护全民共同家底 。
第四,回归公益优先定位,严控逐利边界。公益类央国企坚决以服务民生为首要目标,商业类央国企兼顾盈利与社会责任,严控非主业盲目投资,杜绝与民争利,把更多资源投向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国家安全。
国企姓“国”,更姓“民”;国资是国家资产,更是人民资产。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初心,就是让全体人民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共享发展成果。新时代深化国企改革,绝不能偏离全民所有制这条根本主线。唯有推动央国企全面回归全民所有制本源,让所有权归全民、管理权受全民监督、收益权惠全民,才能真正筑牢国民经济压舱石,凝聚民心、汇聚民力,让全体人民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稳步前行,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最坚实的制度保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