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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应该堵门!”——便装工作人员无证执法反被劝离,几天后街道办竟用执法车堵了

“我觉得应该堵门!”——便装工作人员无证执法反被劝离,几天后街道办竟用执法车堵了厂门11天!

街道办自称“没有执法证,有工作证”,纪工委书记反问“咋不合适?”律师一语道破:无证无文书堵门涉嫌程序违法!

西安一位开厂的董先生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劝离”了一位穿便装、没带执法证的工作人员,几天后竟招来了一辆执法车,直接堵在了工厂门口,这一堵就是整整11天。工厂货物进出困难,董先生只好在围墙边重新开了一个门。事情曝光后,街道办工作人员的回应更让人大跌眼镜——“我觉得应该堵门,咋不合适?”

一、穿便装上门,没带执法证,这样的检查能配合吗?

董先生在西安西咸新区上林路街道北槐村开了一家小型工厂,专门组装简易卫生间。5月14日那天,一名身穿便装的男子来到工厂,自称是上林街道办事处城建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说要检查工厂。

董先生当时心里想,如果有工作人员依法来检查,那作为企业当然应该配合。但问题来了——这个工作人员穿着便装,没有穿制服,也没有出示任何执法证件。董先生就问了一句:“能不能看一下您的执法证件?”

结果对方拿不出来。

按说这也很正常,谁都不放心让一个穿便装、连证件都没有的人随便进自己的厂区乱转吧?董先生便客气地把对方劝离了。

当时董先生也没太放在心上,想着可能是某个部门的工作人员忘了带证件,下次再来的时候带齐材料就行。可他万万没想到,几天之后,一件让他更头疼的事情发生了——有人开着一辆综合行政执法车,直接堵住了他的工厂大门。

二、执法车一堵就是11天,工人只能翻墙进出

车开过来之后,车上的人先问工人“这是谁的厂”。工人如实回答说是董先生的。对方一听,直接撂下一句话:“如果是他的厂,这个厂就必须停!”

董先生再次要求对方出示执法证件和执法文书,结果对方依然拿不出来,问停工原因也不说,现场还发生了推搡,最后有人报了警。

执法人员没证、没文书,就这么把执法车硬生生堵在了厂门口。而且不是堵一下就走,是一直堵着。一堵就是11天,从5月14日一直堵到5月25日还没挪走!

董先生这心里别提多憋屈了。执法车堵的是大门,工厂进出的货物怎么办?厂里的生意怎么做?董先生说,货物进出受到了严重影响,他只好在围墙边上重新开了一个口子,装了个简易铁皮门用来运货,但操作起来仍然非常麻烦。

更让董先生想不通的是,如果工厂真有什么地方违规,你们可以下达书面文件,可以贴封条,甚至直接罚款也行,可为什么非要用一辆车把人家的门堵上?这到底是什么操作?

三、街道办回应:“没执法证,但堵门没啥不合适”——法律可不这么看!

此事曝光之后,记者联系上了上林街道办事处城建管理办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员。对方的回应让很多人都吃了一惊。

这名工作人员说,之所以用执法车堵门,是因为董先生“不配合检查”。当记者问到“街道办有没有执法证”时,对方承认:“街道办没有文书,没有执法证,有工作证。”记者又问:不配合检查就能堵门吗?工作人员回答说:“那我们应该咋办,我觉得应该堵门。”

更让人无语的是,上林街道办事处一位陈姓纪工委书记在回答“没有执法证件和文书,用执法车堵门是否合规合法”这个问题时,也直接反问道:“咋不合适?”

这种回复一出,立刻引发广泛讨论。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说,这些行为到底合不合法?

首先,执法人员必须出示证件。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执法人员应当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不出示证件的,当事人有权拒绝调查或者检查。涉事工作人员穿着便装、单独上门、无证无文书就要求工厂停工,三条基本程序全部违反,单凭这一条,这个执法行为就已经涉嫌违法了。

其次,“堵门”本身就不是合法的查封手段。

如果说执法人员怀疑工厂存在环保问题(如违规刷漆、废气直排等),依法应当通过正规的行政强制程序来处理。《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实施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必须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出示执法身份证件,通知当事人到场,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用一辆执法车堵人家厂门长达11天,既没有执法人员到场,也没有送达任何法律文书,这就是典型的程序违法。

最后,这种堵门行为甚至可能构成扰乱单位秩序。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扰乱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生产经营不能正常进行的,处警告或者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执法车堵门11天,导致工厂货物进出受阻,工人在旁边开墙运货,这已经实实在在影响了企业正常运转,符合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情形。

对此,你怎么看?街道办用执法车堵门11天,到底算不算“公器私用”?欢迎在评论区说出你的看法!

(来源:第一财经、极目新闻、红星新闻等多家媒体报道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