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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不是寸土寸金吗,可为啥新界还没大规模开发呢?原因其实很简单,因为地方势力太强

香港不是寸土寸金吗,可为啥新界还没大规模开发呢?原因其实很简单,因为地方势力太强势,连香港政府都管不了。网友们:大陆派几个城管过去就解决了。


香港不是号称寸土寸金吗?可你要是翻翻地图就会发现一个怪事:新界那边大片大片的空地就这么荒着,搁在那没人动。


一边是市区鸽子笼一样的小房子,一家几口挤在几十平米的空间里,一平米的房价能顶上普通人好几个月的工资;另一边是占全港陆地面积将近九成的郊野和乡村,里头有大把的农田、闲置土地,连个像样的开发项目都推不动。


这种反差,看着就让人想不通,很多网友看完忍不住吐槽:这不就是理顺管理的小事吗?内地派几个城管过去规整一下,立马搞定。


这话当然是玩笑,但玩笑背后其实戳中了关键。新界开发卡壳,从来不是硬件问题,全是人为的条条框框在碍事,要说清楚这件事,得把时间倒回去一百多年。


1898年,那时候英国人还在管香港。他们跟清政府签了个《展拓香港界址专条》,把深圳河以南、界限街以北那片地租了过来,一租就是99年。这片新划进来的地盘,英国人就给起了个名字叫“新界”。


租是租来了,但英国人也没打算真的好好管。新界那一带全是村子,住着本地人,有自己的宗族、自己的规矩、自己的地契。


按照清朝的老规矩,这些土地是永业田,世世代代传下去的,地是人家自家的。可英国人的玩法不一样,他们一过来就宣布:所有土地归皇室所有,谁想用地得出钱来租。


两边一碰,就撞上了。新界的村民不干,地是我祖宗传下来的,凭什么你说收就收?可英国人手里有枪有炮,讲不通也得通。


但为了不把事情闹得太僵,英国人也没把事做绝,默认了村里那一套土地规则继续存在,宗族的权益也给留着了,等于是一种“你管你的村子,我收我的租子”的两头糊弄。这一糊弄,就糊弄了将近一百年。


等到1997年香港回归,问题就来了。当年的那些“潜规则”和“特殊情况”,全被写进了基本法第四十条:新界原居民的合法传统权益受保护。这七个字,分量重得很,什么叫“合法传统权益”?最典型的一个东西就是丁权。


1972年港英政府搞了个政策,说新界乡村里年满18岁的男性原居民,可以申请在自家村里盖一栋小房子自己住,一辈子就一次机会,房子不能超过三层,高度不能超过八米多。到了回归以后,这东西被法院判了,说是合法的传统权益,动不得。


那问题就来了。新界那么多村子,符合条件的男丁有多少?每个人都想盖房,每个人都要批地。地政总署每年要处理超过2500宗丁屋申请,批下来的也有八百多宗。


这不是小数。一块地给了张家的儿子盖了丁屋,就没办法再拿出来搞大型开发。新界的土地就这样被一块一块地切碎、锁定、固化,根本拼不出像样的发展用地来。


更麻烦的还不只是丁权,1991年,因为新界那边乱搭乱建、土地用途乱得不行,港英政府把城市规划条例的适用范围扩到了新界。


本来是想管管秩序,结果弄巧成拙——条例一进来,新界的土地用途就被框死了。农业用地、绿化地带、乡村发展用地,分得清清楚楚,你想改用途?行,走程序。这个程序走下来,三五年算快的。


有个典型的例子。香港特区政府想开发新界东北的古洞北、粉岭北这些地方,弄一个新市镇出来。这个计划什么时候开始琢磨的?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末。


什么时候真正开始动?拖了将近二十年,中间各种抗议、各种官司、各种咨询,到现在还在慢慢磨。研究就研究了十六年,换个地方,一座新城都盖起来了。


有人可能会问:那政府不能强制征收吗?理论上可以,但实际操作起来,成本高得吓人。新界的土地产权结构本来就很乱,有些地是私人的,有些是祖堂的(一个宗族共有),还有些是丁权还没兑现的。


你谈一家容易,要谈几百户上千户,每家每户都有自己的账要算,谈不拢就去法院告,一个案子审好几年,开发商等不起,政府也等不起。


香港中文大学有学者做过研究,把新界形容成一个“第三世界”的景象:基础设施跟不上,土地利用效率低得离谱,大片土地就是没办法有效开发。这不是夸张。


数据摆在那里,香港未开发的土地占总面积的将近七成,这里面很大一部分不是不能开发,而是碰不得。


回过头看网友那句玩笑话,“派几个城管过去就解决了”。这话当然是调侃,但调侃的底色其实是无奈。


问题的根子在历史,在制度,在百年积攒下来的那些剪不断理还乱的利益纠葛,哪是什么“理顺管理的小事”?香港不是没地,新界不是不能开发,是真动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