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大谱!山东潍坊,一男子出海回家,发现家门打不开被妻子反锁,敲了好半天妻子才从屋里把门打开,眼神都不敢看他躲躲闪闪。
男子心里咯噔一下,觉得妻子有问题,于是在屋里翻找,却发现躲藏起来的女邻居,男子懵了,千算万算也没算出来是女的。
但是他不甘心,觉得事情没有那么简单,为了查清妻子与他人关系,伙同亲哥哥报假警,谎称哥哥还自己的20万现金在家里丢了,哥哥还帮腔作伪证,结果悲剧了!
刘明花了好一会才进了自己家的门,但心里的结没有解开。那名女邻居趁着妻子拉拽刘明的空档,匆匆溜走,整件事稀里糊涂地收了场,却没有任何解释。房子里只剩下这两口子,妻子不开口,刘明问不下去,猜忌却越来越重。
刘明想到了一个自认为聪明的办法,让警察替他追查妻子的私下往来。但这种事总不能直说,于是刘明编了个故事:家里放着20万现金,是哥哥刘忠刚还回来的借款,现在不见了,要报盗窃案。
为了让说法经得起盘问,刘明提前通知了哥哥刘忠,刘忠二话没说,点头答应帮弟弟把这个谎圆下去。
警方接报后迅速介入,开始核实被盗款项的来源,钱从哪里来,什么时候还的,借款有没有凭据。问到刘忠时,刘忠按照事先商量好的答复,一口咬定确实还了弟弟这笔钱。
可谎言经不起细问,警方反复核对细节,兄弟二人的陈述漏洞越来越多,前后说的话对不上,越追问越乱,最终全部交代。
刘明的行为在法律上对应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谎报警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情节一般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但刘明被罚的是1000元,超出了这一档的上限。刘明的行为同时触犯了同法第60条,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该条最高可并处1000元罚款。两条合并适用,才有了这个1000元的结果。
哥哥刘忠提供虚假证言,处理依据同样是第60条,因情节较轻被处以500元罚款。刘忠的行为之所以是行政处罚而非刑事追诉,是因为刘明报的是盗窃案,整个流程还停留在警方的初步核查阶段,没有进入正式刑事立案程序。
根据《刑法》第305条,只有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供虚假证言,才构成伪证罪,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刘忠踩在了这条线的里面,才仅以罚款了事。
事情走到这一步,刘明花了精力、赔上了哥哥,妻子的事一点没查清楚,倒是自己和兄长各领了一张罚款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