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铭,1997年10月出生,男,汉族,生前系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龙江县公安局景星派出所一级警员。
两年时间一直坚守在乡村警务一线,基层派出所的工作细碎且繁杂,他负责四个行政村的包片管理,辖区覆盖三千三百多户住户,八千两百余名群众,还有一百三十余家重点场所,日常走访排查、调解纠纷、日常执勤任务繁重。面对工作量大、事务琐碎的现状,他踏实稳重,从不抱怨辛苦,凭着年轻人的责任心认真做好每一项工作。
两年里,他认真完成各项办案任务,经手刑事案件三十余起,行政案件七十余起,依法处置九十多名违法人员。平日里扎根乡村,挨家走访了解情况,紧盯各类治安隐患,把辖区群众的日常安全放在心上,认真履行本职工作,尽力维护当地平稳有序的生活环境。
2021年9月9日,姜铭外出处理交通事故警情时,被过往小型客车撞倒,送医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之后他被追授个人一等功,这份荣誉,是对他两年来认真履职、踏实付出的正式肯定。
现在很多年轻人更倾向选择压力小、环境舒适的工作,愿意长期驻守乡镇,日复一日处理繁杂警务、随时面对突发状况的人并不多。姜铭没有耀眼的事迹,只是在普通岗位上本本分分做好分内事,在需要挺身而出的时候毫不犹豫站出来。
我们日常安稳的生活,正是无数像他一样的基层民警,默默坚守岗位换来的。他们很少出现在聚光灯下,每天重复平凡的工作,默默扛起责任,守护一方百姓安居乐业。这位年轻民警离开了热爱的岗位,但认真尽责、为民服务的态度,会一直被大家记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