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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汇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被出具警示函,涉未披露重大信息

蓝鲸新闻5月26日讯,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针对雨汇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私募基金业务存在的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经查,该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过程中,存在部分年度未披露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信息的违法事实,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雨汇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监管要求该公司需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人员合规守法意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依法合规经营,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决定书同时明确,若公司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该决定于2026年5月12日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