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旧史:女奴十三岁配种到身怀第十胎,适龄男奴,强壮者为种奴
把黑皮肤的女人当牲口使唤,从十三岁就开始生孩子,一直生到第十个、第十一个,直到身体彻底垮掉。那些体格健壮的黑人男人也别想逃,他们被挑出来当“种奴”,活着唯一的价值就是不断地让女人怀孕。这不是什么野蛮部落的传说,这就是美国奴隶制底下真实发生过的事。
您想想看,一个十三岁的女孩,放到现在也就是刚上初中的年纪。可在两百年前的南方种植园里,她已经被主人拉去“配种”了。主人挑个日子,把她交给一个同样没有自由的强壮男奴。没人问她愿不愿意,也没人在乎那个男奴心里怎么想。他们要的只是结果,一个健康的婴儿。对种植园主来说,这就是最划算的买卖。一个女奴生下的孩子,一生下来就是他的新财产。多生一个,就等于多一头能干活、能买卖的牲口。
那些被选为“种奴”的男人,日子更不是人过的。您别以为他们能沾上什么光。他们被当成了行走的公猪,被安排跟不同女奴交配,累得精疲力尽,连喘口气的时间都没有。有的种植园还会把种奴隔离开,不让他们跟别的奴隶说话,怕他们生出逃跑或者反抗的心思。这些男人心里头什么滋味?爱上一个女人却不能跟她过日子,有了孩子也不能当爹,那些孩子转眼就被卖掉,连最后一面都见不着。
这种残忍的做法不只是个别庄园主的恶行,而是整个奴隶制度下的“常规操作”。当时的法律和宗教甚至还给这套东西找借口。有些白人牧师在礼拜天讲道,说黑人是被上帝诅咒的含的后代,天生就该给白人当奴隶。他们从圣经里翻出几句话来,证明强迫黑人繁殖是“符合上帝旨意”的。您听听,这是人话吗?
我读到这些资料的时候,心里头堵得厉害。有一件事让我印象特别深:一个叫玛格丽特的女奴,从十四岁起生了十二个孩子,但这十二个孩子里头,她只亲手养大了一个。其他的全被主人卖到别的州去了。她在回忆录里写,每次孩子被带走,她都觉得自己身体里又被掏走一块肉。最后她眼睛瞎了,腰也直不起来了,三十多岁看着像六十岁的老太婆。可她的主人还嫌她“不够努力”,说别的女奴能生十五六个。这哪里是人性?这就是把活人当成了生孩子的机器。
现在的美国人不怎么提这段历史了,好像把它埋在课本的角落里就完事了。但那些黑奴后代身上的伤疤还在。系统性剥夺一个族群的生育权,强迫他们繁衍,再把他们的孩子抢走卖掉,这种伤害不是说过去就能过去的。您看美国现在黑人群体的家庭结构、贫富差距,还有跟司法系统之间的紧张关系,哪一样跟这段“配种”的历史没有关系?
把话说重一点:那种把人的身体和生命当成生产成本来算计的制度,不管它曾经多么“合法”,骨子里就是邪恶的。一个社会要是把一部分人不当人看,那整个社会的人心都会烂掉。那些当年的种植园主,他们会爱自己的孩子,会为死去的亲人哭泣,可转过身就能把别人家的婴儿从母亲怀里扯走。这种分裂的人格,恰恰是奴隶制最可怕的地方,它让普通人变成了魔鬼,还觉得天经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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