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心血来潮,买了一本《富兰克林自传》,想要了解那个时候北美的风土人情。缘由我已经忘了,可能是读到某人关于富兰克林的有趣论述,突然心血来潮,想要了解那个时候的社会生活。于是便在网上买了这本书。仅仅读了几页,便弃书了!那个时候的北美,最大,最繁荣,最先进的城市不是纽约,而是费城。那个时候,世界上最大最先进的城市也不在北美,而是英国的伦敦。北美人看待伦敦,就像朝圣一样。虽然这位老人,早已经失去了他曾经的魅力。但是他建立公共图书馆,大力办报纸的社会行为,还是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推动了历史的进步与发展。还是很值得颂扬的。世界史新视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