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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3 月 8 日,患者前往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接受子宫内膜癌

2023 年 3 月 8 日,患者前往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接受子宫内膜癌切除手术。手术结束后,主治医生告知患者病灶已经完整切除,初步判断病情处于早期阶段,后续无需进行放疗和化疗,安心居家休养恢复身体即可。听到这番话,患者悬着的心暂时放下,安心等待身体逐步恢复。

按照医院常规诊疗规范,术后病理检测报告通常会在一至两周内出具,这份报告是判定癌症实际分期、制定后续治疗方案的核心依据。可这名患者足足等候一个多月,始终没能拿到正式病理结果。

内心始终存有顾虑,她多次从湖州赶赴杭州问诊,每次得到的答复都认定为早期病症,不需要额外治疗。频繁咨询过后,医护人员态度略显敷衍,告知患者不必反复前来复诊,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医院会主动联系,患者便暂且放下疑虑居家休养。

2023 年 4 月 26 日,患者借探望亲属的机会再次来到医院问询,才得知病理报告早已出具。拿到报告核对内容,实际病情和医生此前口头判定差距极大,检查结果显示癌细胞存在转移情况,体内相关组织也出现病变改变。

早期子宫内膜癌病灶仅局限在子宫内部,手术切除后基本能够控制病情,一旦发展至中晚期,癌细胞会向盆腔、腹腔周边组织扩散,术后必须及时开展放化疗干预,才能遏制病情进一步恶化。此次事件中,患者最佳治疗时段被耽搁,也给后续康复治疗埋下隐患。

获知真实病情后,患者当即办理住院手续开展化疗治疗。治疗期间,主治医生向患者推荐帕博利珠单抗免疫抗癌药物,声称该药物能够有效控制病情发展。

这款药物不在医保报销范畴,全部费用需要个人自行承担,整套疗程花费数额不小,对于普通工薪家庭有着不小经济压力。起初患者顾虑费用与用药风险,只想采用常规化疗方案,经过医生多次建议,加上家人劝说开导,患者最终同意使用这款药物。

用药之后,患者身体很快出现明显不适,时常浑身发冷、频繁咳嗽,还伴随反复发烧症状,不适感随着用药次数不断加重。

即便身处六月盛夏,旁人都身着单薄衣物,患者依旧畏寒难耐,必须穿上厚衣服才能勉强抵御寒意。后续还接连引发肺部不适、电解质紊乱、贫血等多种并发症,前后四次紧急入院开展抢救治疗。

患者多次将自身不适症状如实反馈给主治医生,希望排查用药存在的问题,但是相关异常反应没有得到重视,依旧被判定为用药后的正常现象,要求患者坚持长期规范用药。

家属察觉到诊疗过程存在不妥,携带全套病历与检查资料前往上海专业肿瘤医院寻求专家诊断,接诊专家查阅全部诊疗记录后,立刻建议患者停止使用该款药物,面对家属追问具体缘由,专家没有过多阐述细节。

遵照外地专家意见停药后,患者身上各类不适症状慢慢消退,身体状态也稳步好转。家属随即联系药品生产企业核实用药规范,2023 年该药品虽获批泛实体瘤适用范围,但并不能直接对应这名患者的实际病症,用药合理性存在明显疑问。

为查清用药背后的问题,家属调取药品申领、援助赠药全套档案资料,发现档案登记患病种类和患者真实病情完全不符,材料内标注为肺部疾病,整套申报文书还加盖医院公章与医师执业签章。该药品疗程整体费用较高,涉事人员篡改病症信息,目的就是违规提交材料申请免费赠药福利。

患者随即向属地卫健部门提交投诉,相关部门迅速介入开展调查。涉事医药代表主动联系家属,承认私自篡改病症填报信息,借助虚假病情提交赠药申请,同时提出给予经济补偿,希望私下协商了结此事,家属当场拒绝私下和解的提议。

卫健部门核查确认,医院留存的电子病历系统不存在篡改伪造痕迹,当事医生也表示从未接触这份虚假申报材料,现有证据无法证实医院参与造假行为。

此前患者已于 2025 年向当地法院提起医疗损害诉讼,司法鉴定机构出具正式意见,明确此次诊疗存在明显缺陷,包含病理报告出具滞后、化疗治疗延误等问题。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也同步跟进,针对用药相关事项展开核查。

从 2023 年 3 月手术至今,四年左右的抗癌之路充满波折,患者既要承受癌症带来的身体伤痛,还要面对诊疗偏差、违规用药造成的二次伤害,家里积蓄消耗严重,身体健康也受到不可逆损伤。

目前整件事情依旧留有不少尚未查清的疑点,虚假申报材料如何成型、医用签章文书外流原因、药物适配性不足仍被推荐使用、严重不良反应未及时调整治疗方案,诸多问题都没有明确答案。

当事人只盼望相关部门彻查全部细节,给出公正处置结果,也以此事件警醒各级医疗机构,切实守护百姓就医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