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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一大货车司机,把车停在离加油机仅10米远的区域,竟当场支起锅灶生火做饭,加

湖北,一大货车司机,把车停在离加油机仅10米远的区域,竟当场支起锅灶生火做饭,加油站工作人员见状急忙上前劝阻,怎料,司机态度蛮横,完全不听劝。工作人员为了安全,只能强行帮他关火,结果司机当场翻脸,竟直接推搡殴打工作人员。另一名工作人员见状赶紧上前拉架,好不容易把两人分开,想着司机能冷静下来,便暂时退到一旁。随后,司机见自己打了人,心里慌了神,便转身冲向驾驶室,想驾车逃离现场,令人万万没想到的是,还没等他把车开出去多远,接到报警的民警就赶到了,当场将司机控制并带走调查!

据悉,事发当天,加油站的工作人员正在站内正常上班,认真巡查场地、维护站内安全。

巡查的时候,工作人员发现一辆大货车开进站内,停在了充电桩的位置。

这个位置离加油机只有十米左右,是站内非常敏感的区域。

本以为司机只是停下车休息一会,或者检查一下车子,没曾想,司机停稳车之后,直接从车上搬出燃气灶、锅具和食材。

当着所有人的面,在加油站空地点燃明火,准备现场炒菜。

工作人员看到以后,心里一下子紧张起来,知道加油站不能有一点明火,生怕出事。

工作人员赶紧走上前,耐心跟司机解释、好好劝阻,提醒他这里是高危区域,不能用火,希望他赶紧关掉灶具。

本以为好好沟通,司机听了劝告,就会主动关火,这件事就此结束。

没曾想,司机根本不愿意听,执意不肯关火。

工作人员看着对方一直在僵持,也不想把事情闹大,只是反复劝说。

可对方始终不听,为了整个加油站的安全,工作人员没有办法,只能上前帮忙把火关掉。

怎料,就是这一个安全举动,让司机当场生气了。

司机突然情绪激动,直接上前推搡工作人员,接着又动手打人。

旁边另一名工作人员看到冲突起来,赶紧过来拉架。

好不容易把两人拉开,场面终于缓和下来,司机也慢慢冷静了一些。

工作人员看他情绪平稳了,想着大家都不容易,不想过多计较,以为这事就过去了,便退到一旁。

可没过一会儿,让人万万没想到的事情发生了。

司机心里清楚,自己在加油站明火做饭,还动手打了人,知道自己理亏,也怕被处理。

趁着工作人员不备,他赶紧转身冲向自己的货车,想要开车离开现场,打算一走了之。

就在司机准备驾车逃走的时候,接到报警的民警及时赶到,当场将司机控制住,随后带回调查。

整件事从头到尾,工作人员只是正常履职、善意劝阻。

谁也没料到,一件简单的安全提醒,最后会演变成冲突、逃逸、被警方带走的结局。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殴打他人、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违规使用明火,均属于违法行为,应当依法给予拘留、罚款等处罚。

不过,本案中的涉事司机,存在三项违法叠加:

第一、在加油站违规使用明火,违反《消防法》第21条,加油站属易燃易爆高危场所,严禁明火;

第二、拒不服从管理、不听劝阻,在工作人员多次制止后仍继续明火作业;

第三、殴打加油站工作人员,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属于典型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三项违法叠加,不存在从轻、减免、不予处罚的情形,警方最终会根据其违法情节依法作出处罚。

其实,除了行政、刑事处罚,受伤工作人员依法还可以向涉事司机主张民事赔偿。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行为人因过错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涉事司机动手伤人、违法滋事,需要自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付医疗费、误工费等相关损失。

此外,《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属于工伤。

工作人员是在正常履职劝阻危险行为时被打伤,依法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最高院相关工伤司法解释规定,职工因第三人原因遭受暴力伤害,民事索赔和工伤待遇互不冲突。

也就是说,工作人员既可以向肇事司机索赔,也可以正常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两条维权渠道互不影响。

维权方面,工作人员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向涉事司机追责索赔,最大程度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工作人员本是善意劝阻、守护公共安全,却平白遭受殴打伤害,着实令人唏嘘!

希望这件事能够得到公正妥善的处理,让认真履职的工作人员都能被公平对待!

对于这事,您怎么看?素材来源于潮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