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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涵这回真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当初砸钱投这片子,本想在国外镀层金回来风光一把

汪涵这回真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当初砸钱投这片子,本想在国外镀层金回来风光一把,结果姚晨这一嗓子吆喝,直接把他架在火上烤。最冤的不是没请她当女主,而是他压根没想明白——咱国内观众,根本不吃这套硬把血案洗成艺术片的逻辑。

现在全网都炸开锅了,这事压根捂不住。姚晨那边反应最快,一看风向不对立马删博,工作室火速发声明说自己“对影片背景缺乏充分了解”,还专门强调没投钱。可这话说得轻巧,您八千多万粉丝的大V,转发前连最基本的判决书都不查一查?法院白纸黑字写得明明白白,当事人赵箫泓(原名赵晓红)因家庭琐事争吵后持刀捅刺丈夫致死,根本不存在所谓的“长期家暴”认定。您倒好,一句“最勇敢的演出”就把故意伤害包装成反家暴英雄,这哪是支持艺术,分明是拿自己的公信力给谎言背书。

更绝的还是汪涵,这位老大哥退网退得早,以为能躲清闲,结果被扒出是出品人,直接戳破了他那层“文化人”的滤镜。出品人是啥?那就是饭店老板,挣了大头得乐,出了人命官司您第一个跑不了。这片子玩了一手高明的狸猫换太子,最初向司法部报备的是拍监狱教育改造纪录片,拿到审批进去拍了,最后剪辑出来的却是商业故事片。服刑人员能不能拍电影挣钱?《监狱法》写得清楚,监狱活动必须服务于教育改造,严禁商业盈利。这操作,简直是在法律底线上反复横跳。

咱得掰扯清楚,观众这次为什么这么愤怒,真不是容不下所谓的“瑕疵人物”。隔壁五一档的《给阿嬷的情书》也是小成本、素人主演,甚至讲的是冷门的潮汕侨批文化,结果豆瓣飙到9.1分,票房干到几个亿。为啥?因为它真实、真诚,讲的是普通人离家和回家的情感,没想着教育观众,更没想着洗白谁。反观《监狱来的妈妈》,玩的是“受害者有罪论”那套,把刑事裁定书上的杀人犯塑造成楚楚可怜的圣母,这哪是电影,这是给司法判决书打脸。

这就是汪涵们最大的误判,他们以为国外的奖杯是免死金牌,殊不知现在的观众早就不吃这一套了。以前大家可能还会被“国外获奖”这几个字唬住,觉得洋大人认可的肯定是好东西。现在呢?大家更信法院的判决书,更信自己的判断力。赵箫泓在圣塞巴斯蒂安拿了个影后,评委里还有周冬雨,结果回国就被舆论锤得账号禁言、电影撤档。这说明什么?说明国内观众的精神站起来了,不再仰视西方电影节的滤镜,谁想拿洋奖项来给犯罪事实贴金,门儿都没有。

最可笑的是片方现在的狼狈样,赵箫泓的短视频账号被禁止关注,微博也搜不到了。片方还死鸭子嘴硬,说要“择日再映”。择日?哪怕你择到明年,那一纸刑事裁定书还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呢。陕西省高院2010年的终审裁定写得清清楚楚,“因家庭琐事争吵厮打”、“持刀捅刺”,哪个字跟“反抗家暴”沾边? 只要这裁定书不删,这片子无论什么时候上映,都逃不过被扒皮抵制的老路,这就是块注定捂不热的石头。

说到底,这件事暴露了娱乐圈某些人骨子里的傲慢。他们一边想赚国内观众的钱,一边又打心底里瞧不起观众的智商。以为把杀人犯包装成励志偶像,弄点黑白滤镜、加点悲情配乐,再拉几个大V站台,就能把黑的洗成白的。他们忘了,现在的观众上网一搜就能查到原始判决,这种把观众当傻子的行为,才是压垮他们最后的稻草。汪涵这笔投资,不仅亏了钱,更是把二十多年攒下的路人缘赔了个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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