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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见面,女子同意口交,但明确拒绝发生性关系。可想不到,后因避孕套问题双方又起争

网友见面,女子同意口交,但明确拒绝发生性关系。可想不到,后因避孕套问题双方又起争执,男子竟突然暴怒,掐住女子脖子,对其掌掴、辱骂,强行与其发生关系。下车后女子当场报警称被强奸,男子被刑拘。

从法律角度看,证据链完整,男子被抓一点都不冤。可他坚称自己无罪,发生关系是双方自愿的!

此外,女子收取了男子家属30万、签了谅解书,还先后5次向警方称其自愿,后却又再次改口,并解释到此前误认为“谅解”等同“自愿”。

目前,一审,男子被判三缓四;男子不服上诉,二审3月30日审理后,法院未当庭宣判。

有的网友说,这个男的被抓也不冤,女的都愿意了,你就戴个套配合一下呗,非要不戴套,赔了30万还得坐牢,就问你值不值?

还有的网友说,相信我,“疑罪从无”的大前提,能被法院判下来强奸的,基本都不冤。

总之,像这种事情,只要征得女子同意就没事。使用威胁、暴力,蜀黍不抓你抓谁呢!法律是公正的。您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