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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过日子不行吗?非要偷人家老公?湖北,一女子勾搭了有妇之夫,跟人家老公好上了。

好好过日子不行吗?非要偷人家老公?湖北,一女子勾搭了有妇之夫,跟人家老公好上了。男子的妻子知道后,先摸清了女人的家庭住址,回头带着75岁的老妈、以及不少亲属,来到这个女人家里闹事。

没想到,丈夫婚外的这个女人,还挺嚣张呢,主动伸手开打,气得原配妻子的老母亲直接反击,没想到“老当益壮”,还把这个女人给打伤了。

2021年1月,湖北黄石,杨某怀疑丈夫与程某存在不正当关系,心里憋了很久。单靠吵,杨某觉得没用;忍下去,杨某又过不去。于是杨某带着母亲陈某和几名亲属,去了程某家中。

陈某当时已经75岁。老人知道女儿受了委屈,心里火气不小。母女几人上门后,原本是想把话说清楚,可情绪一上来,谁也没把场面稳住。程某家里很快吵成一团,声音越吵越大,话也越来越难听。

双方逐渐从口角变成扭打,陈某和程某纠缠在一起。程某后来摔倒受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一级。

这个结果一出来,事情就不再是“家务纠纷”或者“感情矛盾”了。轻伤一级意味着刑事责任可能启动,陈某也因此被追究故意伤害罪。

2023年,法院认定陈某构成故意伤害罪。考虑陈某案发时年满75周岁,又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法院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适用缓刑。

缓刑不是没事,而是有罪判决后的执行方式。陈某不用马上进监狱服刑,但刑事责任已经落下。

刑事判决生效后,程某又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到这个阶段,法院看的就不只是“谁打得重”,还要看整件事是谁引发、谁推动、谁有过错。

法院后来认定,陈某是直接实施伤害行为的人,应承担主要责任;杨某虽然不是直接致伤者,但杨某带亲属上门,给冲突发生创造了条件,也有过错;程某在争执中没有冷静处理,还参与扭打,也要自己承担部分责任。

最后,法院划分责任:陈某承担60%,杨某承担20%,程某自行承担20%。程某损失共76547.33元,陈某赔偿45928.39元,杨某赔偿15309.46元。

杨某本来想替自己讨个说法,结果母亲背了刑责,自己也要赔钱。陈某心疼女儿,本想帮女儿出口气,最后从75岁拖到80岁,还要面对判决和赔偿。

如果杨某掌握了丈夫与程某交往的证据,完全可以通过协商、离婚诉讼、财产分割等方式处理。

丈夫如果确有过错,也应由法律和证据来评判。可一旦带人上门,事情就容易失控。人一多,胆子也大;话一冲,手就可能伸出去。

程某是否有道德问题,和陈某能不能动手,是两回事。法律不会因为谁更委屈,就允许谁打人。程某受伤达到轻伤一级,陈某就要承担刑事责任;杨某组织亲属上门,也不能完全置身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