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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男子网上评论留言,女生主动要联系,两人线下见面,确定恋爱关系,女生让男

浙江杭州,男子网上评论留言,女生主动要联系,两人线下见面,确定恋爱关系,女生让男子送万元新手机、洛丽塔裙子和黄金首饰,男子一一满足。两人外出旅行,男子一不小心发现,女生竟和多名男生相处,问要不要谈朋友?女生得知,哭着求原谅。男子到女生家做客。不料!女生竟闹分手。男子猝不及防:两人谈了5个月恋爱,加起来也才见面6次,花掉6万多。男子求助,恳求女生归还贵重财物,女生行为令他不知所措!

郑先生今年31岁,在浙江杭州工作,对动漫非常痴迷。

2025年9月,他在二次元视频下评论,随后一女生主动联系他。

对方询问他喜欢的动漫,还表示自己也钟爱动漫、洛丽塔相关事物,两人添加了微信。

一番聊天后,郑先生得知对方是某职业院校在读学生,觉得女孩性格可爱,两人兴趣相投,相处十分聊得来。

相处一段时间后,两人线下见面,正式确立了恋爱关系。

11月1日,两人还一同前往迪士尼游玩。

虽说确定了恋爱关系,但两人身处异地,平日里大多依靠网络联络感情。

恋爱过程中,女生时常提及自己的手机已用四年,想要更换新机,还说自己缺少一块手表,也想买新款洛丽塔裙子。

郑先生对女友的要求悉数满足,为她购置了新款苹果手机、苹果手表,另外还送了黄金首饰,就连单价上千到三千元的洛丽塔裙子也一一买下。

两人恋爱相处数月,矛盾却渐渐浮现。

2026年2月,两人约定前往安吉一处乐园游玩,出行前,女生却频繁和郑先生发生争执。

以往两人五天吵一次,女生对他冷淡,不管怎么哄都不愿理会。

两人抵达乐园的第一天,郑先生提出帮女友拍照,对方十分抗拒,再次大吵一架。

争吵过后,郑先生看到女友的旧手机,且知晓手机密码,翻看了手机内容,意外发现女友有抖音小号,账号关注了八九个男生,不仅和对方聊游戏、说暧昧话语,还主动询问对方“要不要处对象”,甚至互相添加微信。

郑先生得知满心失望,女友苦苦哀求,希望他再给一次机会,承诺会好好弥补他。

郑先生舍不得这段感情,最终选择原谅了女友。

2026年3月,郑先生特意前往温州,拜见了女友的父母。

可没料到,女友见他和母亲一直聊天,心生厌烦,当场提出分手,表示今后不再联系。

不管郑先生如何挽留,都没能改变女友的决定,对方拉黑删除了他所有的联系方式。

郑先生冷静下来后反思,意识到自己在这段感情里太过恋爱脑。

两人恋爱五个月,仅见面五六次,见面地点不是动漫相关场所就是餐厅,从未有过亲密接触,而短短数月,他在这段感情里就花费了六万多元。

如今,郑先生想要让女生归还价值约三万贵重物品,对方直言让他去法院起诉。

郑先生无奈之下求助媒体,希望能联系上对方,但女生及母亲始终不愿接电话。

郑先生表示,一开始就抱着长久恋爱、步入婚姻的想法交往,可这段网恋仅维持五个月就宣告结束。

恋爱期间,他为女友花费三万多元购买贵重物品,如今分手,希望对方返还财物。

若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财物赠与,因双方最终未能结婚,赠与方是可以要求对方返还财物的。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结婚为目的赠送的大额财物,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没有共同生活的,收受财物一方应当返还;若双方已共同生活,可酌情返还部分财物。

本案中,男方赠予女方、属于彩礼性质的财物,两人未登记结婚、也没有共同生活的情况下,男方有权要求女方返还。

但恋爱期日常小额开销,无特殊约定,属于普通赠与,分手后很难追回。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郑先生因恋爱关系赠予女友手机、手表、裙子等物品,两人并未谈及婚嫁,这些财物不属于彩礼范畴,郑先生不能以分手为由要求对方返还。

不过,郑先生能拿出证据,证明女生存在欺诈行为,或是以恋爱为名义骗取钱财,便可撤销赠与,或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对方返还财物。

在此提醒大家,恋爱交往过程中,涉及大额金钱往来时,一定要提高警惕。若是普通赠与、不属于彩礼性质的财物,分手后大多无法追回。

对此,您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