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姐姐小心翼翼摸了易青娥的衣角,以为是舅舅给买的,但易青娥一句话让她瞬间破防
易青娥的家人从九岩沟来城里看她。父母抱着弟弟,带着姐姐盼弟,一家子走进剧团的时候,脸上堆满了笑容。
母亲上上下下打量易青娥,嘴里念叨的全是“吃商品粮的城里人了”“全家人都跟着光荣了”。
父亲在旁边笑着帮腔。
他们看易青娥的眼神,不像看女儿,像看一块终于发了光的金疙瘩。
可他们没有一个人问她过得好不好。
而姐姐盼弟,一直缩在床脚。
她抱着弟弟,动作瑟缩,眼神不知道该往哪放。这个当初在家里备受宠爱的姐姐,进了城却像矮了半截。
母亲一直夸妹妹,她听得刺耳,忍不住大声喊了一声“妈”,把那些夸赞的话硬生生打断。
没人注意到她的难受。
更没人注意到,妹妹这身“体面”背后,是手上裂满的口子。
易青娥想起自己藏了糖果,拿出来分给姐姐。小孩子到底是小孩子,见到糖就笑了。姐妹俩坐在一起聊天,姐姐的目光落在妹妹的新衣服上。她伸出手,小心翼翼摸了摸妹妹的衣角,动作很轻,像是怕碰坏什么贵重的东西。
她下意识问了一句:“衣服是舅舅给买的吧?”
易青娥说:剧团发的。
姐姐的眼睛一下子瞪大了,脱口而出:“还发衣服呢!”
紧接着她低下头,声音变小了,说:“这衣服原本是我的,你穿小心点,给我留着。”
那一瞬间,姐姐心里那点东西全翻出来了。她愣住,是因为她以为妹妹所有的好处都是舅舅私下补贴的,不是“留在这里”这个选择本身带来的。
她低下头,是她终于意识到,当初推开妹妹顶替自己的时候,自己错过的究竟是什么——不只是新衣服,而是另一种人生。
那件衣服,本来应该穿在她身上,进城的本来是她,吃商品粮的本来也是她。
可她爹收了人家的粮食,给她定了婚约,她走不掉了。这件衣服,是她让给妹妹的。她把衣服让出去了,把进城的机会让出去了,也把整个人生让出去了。
父母还在笑。他们不知道姐妹俩刚才这几句话里藏了多少东西。他们也没有看到姐姐低下头的时候,把什么东西咽了回去。
一家人要走了。
所有人都觉得易青娥留在城里是在过好日子。姐姐盼弟看到了剧团发的衣服,羡慕得低下头;父母看到了“吃商品粮的城里人”这块招牌,笑得合不拢嘴。
可易青娥在剧团被排挤、被孤立,从早忙到晚当烧火丫头的事,他们不知道,也没想过要问。
易青娥追了出去。
她拼命跑,使尽全身力气喊:“爸!妈!姐!带我回去!我不学唱戏了!”一遍一遍地喊,声音都劈了。
父母和姐姐听见了。
他们回过头,看了她一眼,然后转过身,继续走了。
没有犹豫,没有心软,没有一个人停下来,就这么继续走了。
爹娘不敢回头,是因为好不容易少了一个孩子的嘴要填,把这个女儿接回来,就等于重新背上她的生计——他们背不动。
姐姐不敢回头,不是不想带妹妹走,是即便妹妹不唱了,可婚约还套在自己身上,那个“进城”的机会也轮不到她。
三个人,没有一个人有资格回头。
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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