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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日,朱元璋换上便服,来到市集上,走到一个小摊前,开口问摊主:「我来这买东西,要

这日,朱元璋换上便服,来到市集上,走到一个小摊前,开口问摊主:「我来这买东西,要不要给钱啊?

摊主上下打量了他一眼,回了八个字:「要钱,人人都要给钱。」

朱元璋愣了一下,随后笑了。

这笑里头,藏着的是什么?是欣慰,还是杀意?先说一个数字——十万。

这是朱元璋在位三十年间,亲手处置的贪官污吏人数。十万人。搁今天,够填满一座中型体育场。
他是暴君吗?他是明主吗?

搞清楚这个问题之前,你得先知道这个男人,是从哪儿爬起来的。

1328年,朱元璋出生在濠州钟离,今天的安徽凤阳。这地方穷出了名,连名字里都带个「离」字,好像天生就是要把人往外赶。

他爹是个佃农,给地主种地,一年到头,连口饱饭都混不上。家里兄弟姐妹一堆,饿得最狠的那个,往往轮不到他开口说话。

1344年,旱灾加蝗灾加瘟疫,三灾并至。

这一年,朱元璋十六岁,在半个月内,接连送走了父亲、大哥、母亲。

家里连块埋人的地都没有。他跟二哥用草席裹着父母的尸体,跑去找地主刘德,求他施一块地好下葬。刘德没说别的,直接轰人走。

最后还是一个好心的邻居,给了块薄地,才算入土为安。

那年的朱元璋,家徒四壁,孑然一身,走投无路之下,捡了一只破碗,推开了皇觉寺的门,当了和尚。

但和尚没当多久,寺里也断了粮,住持让他们各自出去化缘——说白了,就是去讨饭。

他一个人,端着碗,走遍了淮西大地,风吹日晒,忍饥挨饿,足足流浪了三年。

就是这只碗,让他记住了一辈子——饿过的人,才知道饱有多重要。

1352年,二十四岁的朱元璋加入了红巾军,开始造反。

他这个人,打仗有个特点——不怕死。不是不懂怕,是因为他早就死过一回了,1344年那场天灾,把他魂儿都震碎了一次,后来活着的每一天,他都当成赚来的。

这样的人,放在战场上,就是一把钝刀,劈什么碎什么。

他一路打,打掉了陈友谅,打掉了张士诚,1368年,四十岁的朱元璋在南京称帝,定国号「大明」。

开局一只破碗,结局坐上龙椅。

但登基之后,朱元璋干的第一件大事,不是修宫殿,不是开疆土,而是——杀贪官。他心里清楚,他从哪儿来的。

他爹死的时候,连块地都求不来,因为土地都在地主手里。地主为什么能霸着地?因为地方官不管。地方官为什么不管?因为有好处拿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这条吸血链,他恨了一辈子。所以他定了一条规矩,写进了《大明律》:贪污六十两白银以上,剥皮,填草,做成人偶,挂在衙门门口。

不是警告,是展示。

官员坐在衙门里办公,抬头就能看见前任的「皮囊」挂在那儿。

这事儿听起来残忍,但在当时的官员看来,更残忍的是——执行率。朱元璋亲自主导了「洪武四大案」,涉案人数加起来超过十万。胡惟庸案、蓝玉案,杀的都是开国功勋,杀的都是跟他一起打天下的老兄弟。

有人说,陛下,杀得太狠了。

他没有辩解,只回了一句:「我从那穷苦地方来,我知道官是什么东西。」

就是这一年,他换上便服,走进了市集,向那个摊主问出了那个问题。

摊主说:「要钱,人人都要给钱。」他又问:「官老爷来买,也要给?」摊主停顿了一下,低声说:「他们……不给的。」朱元璋没说话,转身走了。

回宫之后,又一批名单,送上了刑场。后世对朱元璋的评价,一直是两极。一边说他是暴君:滥杀功臣,恐怖治国,株连无辜,手段残忍;另一边说他是明主:解放奴婢,轻徭薄赋,重农抑商,为底层人撑腰。

这两件事,都是真的。他身上,住着两个朱元璋。
一个是那个端着破碗、在风雪里流浪的少年,他恨不公,恨特权,恨那些骑在穷人脖子上作威作福的人。

另一个是那个手握生杀大权、越来越多疑的皇帝,他怕被背叛,怕江山不稳,怕重蹈覆辙,于是把刀举得越来越高,连自己人都不放过。

这两个人,始终共存于同一副躯体里。他立下的「剥皮实草」之法,在他死后没多久就被废止,继任者觉得太过血腥。但他制定的《大明律》、他推行的土地政策,却让大明王朝延续了将近三百年。六百年过去了,那只破碗早就不知所踪。

但有一件事始终没变:一个人最深的执念,往往藏在他最穷的那段日子里。
朱元璋用一生在证明——那只碗,他放下了,但没忘。


【主要信源】 1.《明史·太祖本纪》,张廷玉等撰,清乾隆年间修订 2.《明太祖实录》,明代官修史书,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整理本 3.《洪武御制大诰》,朱元璋颁布,1385年 4. 吴晗:《朱元璋传》,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