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搁谁身上都崩溃。
上海孙先生的楼上住着一个70多岁老伯,2023年开始,老伯认定孙先生家藏了超声波设备在害他,还对他放"毒气弹"。
于是开始敲地板、泼脏水、拉电闸。
2024年凌晨3点,老伯从阳台爬进孙先生家,满屋子翻了个遍,找完又爬回去了。
孙先生看完监控,后背发凉,立刻报警。
警方鉴定结论:妄想性障碍,无刑事责任能力,无受审能力。
翻译一下就是:他病了,你拿他没辙。
孙先生扛不住,2025年搬走了,把房子租出去。
没想到老伯继续深夜敲地板,租客投诉退租。
房子租不出,也卖不掉。
更绝的是,老伯转头把孙先生告上了法庭,说孙先生对他喷毒气,"我有证据"。
这就是当事人的处境:邻居病了,他无责;邻居爬进你家,他无责;你的房子废了,你的觉没法睡,全是你自己的事。
我理解法律的逻辑,精神病人确实不该负刑事责任。
但问题是,受害人的损失谁来兜?
老伯女儿说,带父亲看过了,确诊了,药也开了,但老人不肯吃,家人也不敢强制治疗。
不敢强制,是因为没有这个法定权力。
中国现行的非自愿住院制度,门槛卡得很死,家属单方面很难推动。
于是就形成了这么一个死局:
病人病着,家属没辙,受害者扛着,法律说无责,房子空着,问题悬着。
律师给的建议是"积极应诉",顺着老伯起诉的机会让法院看清全貌,再反诉索赔。
这条路可以走,但代价是什么?时间、精力、钱,还有那段漫长等待里的每一个睡不着的夜晚。
网友说"子女太不负责",这话我觉得说得有点轻巧。
家里有一个不肯吃药、坚信自己被害的老人,子女能做的真的很有限,不是不负责,是整个支持系统都缺位了。
精神疾病家庭的困境,孙先生是受害者,老伯的家人其实也是。
只有老伯一个人,活在自己笃定的"真相"里,谁也进不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