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那个男医生,估计现在肠子都悔青了。
三月底收治了个因为爆胎住院的河北女病患,结果给自己惹了大麻烦。
女方拿着DNA物证去告他侵犯,刚开始大家都以为这大夫彻底完了。
结果警方一通查,直接给拒了,不予立案!
我觉得最可笑的就在这儿,女方自以为能拿捏人的录音,反倒成了救命稻草。
警方为啥不立案?关键是那段录音里,女方主动问“你是不是喜欢我”,医生答“喜欢”,这对话反过来削弱了“违背意愿”的指控。
那个检出的DNA物证和精斑鉴定也能掏出实话,警方就算送去检验也只承认接触,不承认那是强迫,证明不了双方愿意还是不愿意。
整个病房就一个女人,真要是来硬的她根本不可能录得那么完整,还专门问对方喜不喜欢自己,这个反应本身就太反常了。
法律上定这个罪只看女方到底愿不愿意,有证据够不够完整,DNA和精斑只能证明两人之间有接触,但不能证明对方是被迫的。
警方办案讲究证据链完整,光有生物样本和法律录音不够,必须要有女方反抗她挣扎的证明,口供和痕迹都缺一样都白搭。
录到对方承认喜欢自己,反而证明双方当时有暧昧关系,把刑事案搞成了感情纠纷,警方可不就以没有犯罪事实不给立案了嘛。
医生职业边界也没守好,就算这次躲过刑事责任,医院已经按内部纪律给他停职了,饭碗基本上也砸在手里了。
女的到底图什么,她自己最清楚。如果真吃了亏,住院那么多天,每天查房换药早该喊护士投诉了,哪会等到证据都搞齐了才报警。她这叫聪明反被聪明误,录了个视频想踩死人家,结果把火坑自个儿挖好了往里面跳。男的呢也是拎不清,把医患关系当搞对象,脖子上那个听诊器没当好护身符,反而成了砸饭碗的锤子。两边都有毛病,谁也别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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