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李玉琴到看守所探望溥仪,管理员考虑到两人14年没同房,破例让她留宿一晚,谁知同居一晚后,李玉琴便萌生了离婚的想法!当时溥仪正在抚顺战犯管理所接受思想改造,而李玉琴则是从长春赶来。
从1955年开始,李玉琴为了见溥仪,已经往返长春和抚顺之间很多次了。因为李玉琴当时在长春市图书馆当管理员,每个月的收入非常微薄,所以李玉琴在路上总是舍不得买饭,只吃自己从家里带的熟鸡蛋。
管理所的负责人发现李玉琴在探视过程中情绪低落,多次表示对这段有名无实的婚姻感到绝望。为了安抚溥仪的情绪并解决李玉琴的现实困难,管理所将这个情况层层上报给了公安部。
当时的公安部部长罗瑞卿在接到报告后迅速作出了批示,罗瑞卿认为在不违反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可以特殊安排李玉琴在管理所留宿,甚至周恩来也对这种人性化的处理表示赞同。
1956年冬天的一个晚上,管理所的工作人员特意腾出了一间办公用的屋子,把两张单人床拼在一起作为临时宿舍。工作人员还从附近的旅馆借来了暖和的被褥,并在晚餐时为溥仪和李玉琴准备了平日里见不到的好菜。
溥仪在那天晚上表现得非常殷勤,不断地给李玉琴夹菜,并诉说着自己在管理所的学习心得。然而李玉琴最关心的是溥仪什么时候能出来,以及溥仪出来以后有没有生活能力。溥仪只能含糊地回答说一切都听政府的安排。
在那个同居的夜晚,李玉琴面对着一个年过五十、体力衰弱且患有严重生理功能障碍的男人。溥仪由于年少时在宫中的生活习惯,导致终身没有生育能力,这对渴望拥有孩子的李玉琴来说是一个打击。
天亮之后,李玉琴意识到即便溥仪将来获释,李玉琴也无法从溥仪身上得到任何实质性的依靠。李玉琴想到了在1931年发动“刀妃革命”的淑妃文绣。当时文绣因为在天津时受到溥仪的冷落以及皇后婉容的排挤,在远房亲戚玉芬的支持下,聘请了律师与溥仪打官司。
1931年10月22日,文绣成功通过法律途径与溥仪离婚,溥仪在离婚协议中支付了五万五千元。文绣的举动给后来的清朝皇室女性树立了反抗的榜样,文绣在协议中还要求溥仪以后不得随意损害文绣的名誉。
其实李玉琴在1943年进入伪满洲国皇宫时就没有感受到多少尊重。当时日本关东军少将吉冈安直拿出一堆女学生的相片让溥仪挑选,年仅十五岁的李玉琴就这样成为了“福贵人”。
溥仪为了防范日本人,在同德殿给李玉琴制订了二十一条家规,要求李玉琴绝对忠诚并遵守所谓的三从四德。溥仪在字据里明确规定李玉琴不许随便回娘家,不许私自和外人说话。1945年日本投降时,溥仪在匆忙逃跑的过程中把李玉琴丢在了临江。
此后李玉琴在天津投靠溥仪的族弟溥修,在那里李玉琴过着像佣人一样的生活,每天要为溥修全家人洗衣服做饭。溥修甚至嘱咐家里人不许给李玉琴足够的口粮,李玉琴连女性生活用品都无法获得。这种长期的压抑在1956年的那个冬夜彻底变成了离开的决心。
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原理》中写道:“人是目的,而不只是手段。”李玉琴意识到自己不应该只是溥仪维持皇室颜面的一个摆设,李玉琴要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新生活。
1956年离开管理所后,李玉琴在第二天清晨就走出了大门,李玉琴直接去了抚顺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提交了离婚申请。经过法院的调解和审理,1957年5月,李玉琴正式收到了法院的离婚判决书。离婚后的李玉琴回到了长春,通过别人的介绍认识了在长春广播电台从事技术工作的黄毓庚。
黄毓庚非常尊重李玉琴的过去,两人在1958年办理了结婚登记。李玉琴和黄毓庚婚后生活得很平静,李玉琴和黄毓庚一共生育了两个儿子。在长春市图书馆工作期间,李玉琴不仅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还积极参与各种社会调查。
1982年李玉琴加入了民革组织,并先后当选为长春市政协常委和吉林省政协委员。李玉琴竟然在工作中展现出了极强的组织能力,多次获得先进工作者的称号。
李玉琴在晚年投入了大量精力撰写回忆录,李玉琴出版了《我的宫中生活》和《坎坷三十年》等著作,详细记录了在伪满皇宫中那段不为人知的历史。这些书籍成为了研究中国末代皇室生活的重要一手资料。
李玉琴还曾向伪满皇宫博物院捐赠了自己珍藏多年的宫廷文物,包括一些溥仪赏赐的首饰。2001年4月24日,李玉琴在长春病逝,享年七十三岁。在李玉琴的葬礼上,许多曾经和李玉琴共事的人都赶来送行。
李玉琴的骨灰被安葬在长春息园的纪念碑下,碑上的文字简洁地记录了李玉琴从一名普通的贫苦女孩,到伪满贵人,再到一名独立的人民政协委员的人生历程。
在李玉琴去世后的几年里,李玉琴的儿子黄焕新依然在整理李玉琴留下的书稿,这些文字让那段尘封的历史变得清晰可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