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被记过仍高升 费高云落马:容错不是纵容 自省方得始终
组织的容错,是改过之机,绝非妄为之本。
曾被记过依然高飞,本以为他恪守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初心,知敬畏、守底线。
终究是初心蒙尘,戒心尽失,在仕途攀升中踏破纪法红线,落得被查结局。
费高云,1971年8月生,江苏淮安人,二十届中央候补委员。
1993年8月参加工作,自乡镇基层团委岗位起步。
早年历任邗江县施桥镇团委副书记、书记,镇党政办副主任,共青团邗江县委书记。
此后履职仪征,依次任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
2011年调至南通,相继担任市委常委、通州区委书记,市委组织部部长、启东市委书记。
2013年赴常州任职,任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4年1月,当选常州市人民政府市长。
2017年2月,任常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8年1月,升任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跻身副省级干部序列。
2019年11月,因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被国家监委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一纸处分,是组织的严肃警示,亦是履职律己的硬性提醒。
此番警示或未入本心,仕途依旧推进。
2021年1月,任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
随后转任江苏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党组副书记。
2022年12月,跨省履新安徽省委常委、省政府党组副书记。
2023年1月,任安徽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
2025年4月,任安徽省委常委、合肥市委书记。
从基层岗位到省级核心,职位渐高,权责愈重,敬畏之心本应愈浓。
他却淡忘处分之戒,放松自我约束,背离为官初心。
2026年5月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通报:费高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容错有界,纵容无底;记过在身,警醒在心。
政务记过,不是仕途过往的淡痕,是终身高悬的纪法戒尺。
明星干部的光环,挡不住纪法的审视;一路平稳的仕途,抵不过底线的崩塌。
公权不私用,纪法不逾越,自省不松懈,方可行稳致远。
全面从严治党无禁区、无例外,违纪必查,失责必究。
为官者,常怀敬畏,常思己过,才是立身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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