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斯娱乐资讯网

有报道称,新加坡真是狠角色,他们反腐不查你人际关系,也不管你收没收钱,那些乱七八

有报道称,新加坡真是狠角色,他们反腐不查你人际关系,也不管你收没收钱,那些乱七八糟的,就对账,你的职位,你的贡献,跟你的腰包里的钱匹不匹配。一旦差额巨大且无法合理解释,直接以贪污论处。这种“自证清白”的规则,配合高薪养廉、独立反贪机构与严厉惩罚,构成了新加坡长期位列全球廉洁国家前列的制度根基。

这件事不能简单理解成“有钱就有罪”。更准确地说,新加坡的做法是:一旦公职人员的财产明显超过正常收入,或者收了与职务有关的好处,法律就不会只听一句“朋友送的”“正常交往”。
解释可以有,但必须经得起查、经得起问、经得起法庭检验。新加坡《防止贪污法》1960年生效,是当地反腐制度的主轴。
它把贿赂范围定得很宽,现金、礼品、贷款、职位、合同、服务、其他利益都可能算在内,不是只有装在信封里的钱才叫贿赂。新加坡贪污调查局也明确说,贿赂可以是金钱性质,也可以是非金钱性质。
这就堵住了很多灰色通道。

过去一些人觉得,不拿现金就安全,收门票、住酒店、坐飞机、吃高档宴请,好像都能披上一层“人情往来”的外衣。
可在新加坡,只要这种好处和职务便利绑在一起,风险就已经出现,不是等到合同白纸黑字写明才算问题。更厉害的是推定规则。
按照CPIB对《防止贪污法》的说明,政府或公共机构雇员收受的利益可被推定为腐败性质,想推翻这个推定,当事人自己要拿出说得通的理由。也就是说,法律不会无限替你想借口,账面异常的人必须把来源讲清楚。
财产不匹配这一点,也不是网络段子。新加坡法律里有关于“金钱资源或财产证据”的规定,如果被告不能合理解释与已知收入不相称的财产,法院可以把它作为审理中的重要辅助证据来考虑。
这里面的逻辑很朴素:你拿的是公职收入,却突然拥有远超收入的资产,社会当然有权追问钱从哪里来。真正让这套制度运转起来的,是CPIB。

这个机构成立于1952年,官方定位是独立机构,也是新加坡唯一专门调查腐败犯罪的机构,负责调查和预防腐败。它的使命不是做表面文章,而是用“迅速、确定、坚定但公平”的方式处理腐败问题。
新加坡反腐还有一个常被讨论的词:高薪。2026年2月,新加坡公共服务署在国会答复中说,入门级部长的标准年薪为110万新元,这一框架自2012年设立以来没有改变;薪酬由固定薪资和可变薪资组成,并与个人表现和国家结果挂钩。
2026年1月,新加坡政府又成立独立委员会,重新审视政治职务人员薪酬框架。这个细节很重要,它说明“高薪养廉”本身也要被制度审视,不是给高官一个永远不变的护身符。
薪水可以高,但高薪之后更要高要求,否则公众不会接受。高薪不是反腐的全部。
它只是把“我收入不够所以伸手”的借口先拿掉。真正的震慑来自后面几步:收了不该收的东西,要查;解释不清的资产,要问;进入司法程序后,要判;一旦定罪,还要罚款、坐牢、追缴利益。
制度不是劝人做君子,而是让做坏事的代价算不过来。

这两年最能说明问题的,是前交通部长易华仁案。
2024年10月3日,他被判12个月监禁;2025年6月6日,新加坡监狱署确认,他已完成居家拘留安排,不再受监狱署监管。这个案子让外界看到,新加坡再讲形象,也不敢把高级官员放在法律之外。
2025年,新加坡收到160起腐败相关举报,比2024年的177起下降;登记调查的新案件为68起,是近年低位。其中只有1起涉及公共部门,另有22起涉及公职人员拒收公众行贿。
这组数字不能简单解读为“完全没有腐败”。更准确地看,它说明两件事:一是公共部门案件确实少,二是私人部门仍然是主要风险点。
CPIB还说,2025年有90人因其调查的案件被起诉,其中84人来自私营部门,说明腐败不只发生在官场,也会发生在工程、采购、运输、外包这些利益密集的地方。2026年4月21日,CPIB还公布一起新案:一名公司董事和五名经理被控涉嫌腐败、洗钱、失信和欺骗等罪名,案情涉及2018年至2022年间约14.3万新元的涉嫌贿赂。
这个最新动态提醒人们,新加坡反腐不只盯着部长,也盯着工程项目、公司采购和利益输送链条。

国际排名也给了一个侧面印证。
此前公布的透明国际2025年清廉指数中,新加坡得分84分,在182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三,并继续位居亚太地区第一。CPIB同时提到,新加坡在2025年世界正义工程法治指数“政府无腐败”项目中排全球第二、亚洲第一。
但新加坡经验不能神化。它是城市国家,人口规模、行政层级、地方治理半径都比较小,制度执行成本比大国低得多。
小地方更容易把人员、资产、项目和资金流向管细,这一点必须承认。把它原封不动搬到别的国家,不现实,也容易走偏。
真正值得借鉴的,不是照抄“倒查财产”这几个字,而是看它如何把权力关进连续运转的规则里。收入要透明,资产要申报,利益往来要有边界,反腐机构要敢查,司法后果要够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