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12年,主动还清欠款的上海陶女士突然收到银行催款通知:父亲名下还有一张从未听说的信用卡,本金仅7000元,连本带利滚到23928.45元。
最离谱的有两件事:一是这12年银行从没联系过她,却默默把7000块利滚利催成了2.3万;二是当她跑去要账单、要求看消费明细时,柜面说“查不了”,客服说“等1-3个工作日”。
金额能算到小数点后两位,账单却一张都拿不出来?
更荒诞的是后续:陶女士较真到底,带着记者上门,银行突然改口,“不好意思,欠款全部清零,不用还了。”
说有就有,说没就没,银行的嘴,薛定谔的债。
争议点就在这儿:你银行拿着计算器算我利息的时候,账目清清楚楚;我问你要原始凭证的时候,你系统就“查无此票”了?
这让我想起那句被讲烂了的话,“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可问题是,老百姓偶尔犯困可以理解,你银行手握几百人法务团队也跟着睡过头,一睡12年,醒来还伸个懒腰:“连本带利拿来吧。”这叫哪门子道理?
谁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在没有消费凭证、没有有效催收记录、甚至很可能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前提下,一张空口无凭的催收短信,就让人掏2.3万出去,这不叫还债,叫交“怕事税”。
真正值得追问的,不是要不要还钱,而是银行凭什么把傲慢和任性全写在脸上?一句“清零”了事,那下次呢?再过12年,会不会又蹦出来一笔?
为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主动还债者,更不该被12年后的糊涂账追着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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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欠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