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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了谁的奶酪?四川,女子参加事业单位考试,好不容易通过了笔试和面试,眼看着胜券在

动了谁的奶酪?四川,女子参加事业单位考试,好不容易通过了笔试和面试,眼看着胜券在握,没想到体检时迟到2分钟,被当地人社局认定放弃体检资格。女子不服,她是因身体不适,就医耽误了两分钟,申请复检,结果还是遭到拒绝。女子无奈之下把人社局告上法庭,法院的判决令她非常解气!

事到法院的时候,有个值得注意的问题。人社局在田某灵提交了就医证明和书面情况说明以后,只是口头告诉她体检资格被取消了。

没有书面决定,没有任何公文,没有告诉她可以申请复议或者起诉,也没有说明理由和依据。按照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影响当事人重大利益的决定,必须出具书面决定书,必须告知当事人的陈述申辞权,必须明确告诉当事人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进行救济。

人社局做的这一切都没有。法律上讲,这叫程序违法。

还有个问题是关于这个"8点整"的理解。公告写的是"8点整集中签到、8点20分统一乘车"。

严格理解的话,从8点钟要进行某个活动,到8点20分要统一乘车,中间这二十分钟肯定是留给大家签到、点名用的。

如果理解成"必须在8点整的那一刻签到",那这二十分钟就没法用。而且,按照民法典关于不明确条款的解释原则,当规范性文件有多种合理解释的时候,应该选择对普通市民有利的理解。

8点到8点20分这段时间都算有效签到时段,比"一定要在8点整那一秒钟签到"更符合常理。

最关键的一点是,比例原则要求行政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情节相称。迟到两分钟是情节轻微,原因是因为身体不适去就医,这不是故意逃避,也没有扰乱秩序。

人社局直接就取消了田某灵的所有体检资格,这就像为了制止一个人走错了一步路,就砍断他的腿。处罚严重失衡。

2026年4月27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了判决。法院认为人社局的处理决定存在三个严重的违法问题。

首先,体检公告表述不清楚,应该按照有利于考生的理解,把8点到8点20分都算作有效签到时间,所以田某灵8点02分到达,根本算不上未按时签到。

其次,人社局只进行了口头告知,没有保障田某灵的陈述申辞权,没有告知救济途径,这是原则性的程序违法。

再次,迟到两分钟这种情节本身就很轻微,完全可以用其他更轻的措施处理,但人社局直接采用最严厉的处罚方式,违反了比例原则。

法院决定撤销人社局的处理决定,责令人社局在六十天内重新处理田某灵的招考事项。判决下来以后,人社局没再折腾,立即重启了招考程序。

田某灵重新参加了体检,各项指标都符合要求。随后的考察环节也顺利通过。到了2026年夏天,田某灵正式入职,成为了该县的一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从被阻止在门外那一刻,到最后坐在办公室里拿到任命书,这一年多的时间对田某灵来说有点漫长。但这个过程中,她学到了一些东西。

有时候不是规则本身有问题,而是执行规则的人忘记了规则背后的初心。

规则是为了让事情更公平、更有序,不是为了让权力可以随意使用。

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所言,行政机关应该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给予行政相对人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这不是额外的恩惠,而是法治社会最基本的要求。

今年的这个新闻在网上引发了很多讨论。有人说规则就是规则,迟到就是迟到。但也有人说,法治不光要看结果,更要看过程。

一个再正确的决定,如果程序违法,也应该被推翻。这就是法治社会和人情社会的区别。在法治社会里,程序本身就是一种保护。

田某灵这起案子现在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司法厅作为典型案例向外公布,这意味着它的示范意义已经得到了认可。类似的问题不会再出现,至少不会这么明目张胆地出现。

每一个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现在都知道了:你们的每一个决定都可能被法院审查,程序不能省,权利不能滥用,规则要尊重,但解释规则的时候也要有温度。

小小的两分钟,引发的却是关于法治的大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