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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一男子1岁多的儿子,被人贩子当着孩子奶奶的面,入室抢走,男子怀疑母亲是

湖南郴州,一男子1岁多的儿子,被人贩子当着孩子奶奶的面,入室抢走,男子怀疑母亲是人贩子同伙,因为父亲去世后,母亲跟另外一个老头在一起,他们夫妻不同意,他认为母亲伺机报复,孩子奶奶直呼冤枉,内疚了18年,儿子在22岁时,终于被找到,但人贩子20年后拒不认罪,扬言:我和买家的妹妹有不正当关系,买家在诬陷我!

2006年4月25日傍晚7点多,当时张先生家,只有他母亲,还有一岁多的儿子张翔在家。

突然,2个陌生人直接破门而入,闯进家里抱起他儿子就往外跑。

张母当时吓得心惊肉跳,回过神来后,她连鞋都顾不上穿,光着脚就往门外追。

张母脚被路面磨得流血也不敢停,可还是没跑过2个青壮年,只能眼睁睁看着孙子被人带上车消失了。

孩子丢了之后,一家人疯了一样到处找,可一点线索都没有。

家里的关系也跟着变了味,张先生心里一直有个疙瘩,他怀疑自己母亲和人贩子是一伙的。

他这么想是有原因的,原来,之前张父去世后,张母找了个新老伴,张先生夫妻俩当时都不同意这桩事,闹过不少矛盾。

他觉得,是母亲怀恨在心,故意串通外人把孩子抱走报复他们。

张母心里有苦说不出,孙子丢了本来就已经快活不下去了,还要被亲生儿子怀疑。

这18年,她天天活在内疚里以泪洗面,连门都不好意思出,总觉得是自己没看好孩子,对不起这个家。

一直到2024年,靠着警方的比对技术,已经22岁的张翔终于被找到,一家人时隔18年才重新团圆。

可当年拐走孩子的人贩子,被抓到之后却死不认罪,还口出狂言,说自己和买家的妹妹有不正当关系,是买家故意诬陷他,想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这事传到网上之后,网友都气坏了,觉得人贩子真是坏到骨子里,毁了人家一家人18年的生活,到现在还不知悔改,找的借口更是离谱到可笑。

也有人心疼张母,这么多年背着同伙的骂名,天天活在自责里,要是孩子没找回来,这个疙瘩怕是到死都解不开。

其实,类似的家庭矛盾在寻亲家庭里并不少见,孩子丢了之后,大家都急得失去了理智,总想着找个责任人,却不知道怀疑最亲的人,只会让原本破碎的家雪上加霜。

好在,最后孩子找回来了,也算是给了老人一个交代,这么多年的委屈终于能说清了。

现在大家都在等着法院的判决,这种入室抢孩子的恶性案件,性质比普通的拐卖更恶劣。

加上人贩子拒不认罪的态度,必须得从重处罚,才能给这一家人一个公道,也能震慑那些还在作恶的人贩子。

说实在的,这事最戳人的就是老人这18年的委屈,丢了孙子本来已经是剜心的疼,还要被亲儿子怀疑通外人,换谁都扛不住。

其实,寻亲家庭最怕的就是这种“内部追责”,出事了大家都难受,互相猜忌除了把家拆得更散,一点用都没有。

还有那个人贩子的狡辩也挺荒唐的,都证据确凿了还找这种离谱借口,摆明了就是想钻空子逃罚,这种人不严惩,真的对不起这一家人熬的这么多年。

《刑法》第240条规定,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行为人入室强抢儿童属于法定加重情节,加之其拒不认罪、无悔过表现,法院应当在法定加重量刑幅度内从严判处。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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