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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汾阳,公安局工作人员王某,上班时干着“查案”的活,下班后干的却是“卖信息”的

山西汾阳,公安局工作人员王某,上班时干着“查案”的活,下班后干的却是“卖信息”的勾当。他跟朋友董某合谋,利用自己的公安数字证书,以办案为名疯狂查询银行卡状态。不到两个月,141条公民个人信息被他们以每条1000元的价格打包卖给“上线”,获利14.1万元,王某一个人就独吞了11.28万元!

一串伪装成"酒款"的支付宝转账,撕开了山西汾阳公安局的一道裂口。

2025年11月17日,警员王某收到朋友董某打来的112800元。账面上写着"卖酒",实际上是141条公民个人信息的分赃款——每条1000元,他拿八成。

这笔钱怎么来的?董某在网上找到了"高价买家",对方承诺:查一条银行卡信息,给1000块。董某立刻想到了在公安局工作的"好兄弟"王某。

两人一拍即合。王某拿80%,董某拿20%。分工也简单:董某从"上线"那儿接单,把银行卡号转给王某。王某用警用数字证书登录内部系统,以"办案"为名,把卡主信息、卡状态、扣卡的办案单位和警员全翻个底朝天,再通过电话、图片、视频发给董某。

不到两个月,这条黑色产业链运转了141次。

王某手里那把公安数字证书,本该是公民隐私的"守门人",却被他当成了自动提款机的密码。每次登录系统,他都披着"查案"的外套,实际上是在给陌生人的钱包开后门。

141条信息背后,是141个家庭的安全感被明码标价。银行卡状态、持有人信息、办案单位——这些数据的组合,足以让一个普通人遭受精准诈骗、账户盗刷,甚至被错误"涉案"。

王某和董某以为自己天衣无缝,却忘了每一条被卖的信息都是一枚定时炸弹。案发后,两人主动把14.1万元全部退了回来,但法律的制裁已经在等着他们。

在今年 4 月 1 日,汾阳市人民法院完成一审宣判,董某被判三年刑期、三万元罚款,王某则被判处两年六个月监禁,罚金高达十二万。随案查封的14.1万元非法所得全部没收,上缴国库。

数字里藏着法律的天平。董某刑期更长,但王某的罚金却是董某的四倍。为什么?

王某的身份为在职民警,本应当承担保护公民隐私信息的职责,反倒利用岗位便利侵占违法,依法应当从严、加重追责量刑。虽然刑期略低于董某,但罚金大幅提高——法律在财产刑上对"公权私用"给出了更严厉的经济制裁。

退赃只能换来"态度上的认可",而非"免于追责"的通行证。

王某的行为不仅是个人犯罪,更是对整个执法体系公信力的透支。当"内鬼"从内部撕开数据防线,公众对"公安系统是安全的"这一底层信任便产生了裂痕。

14.1万元换来的,是最高三年的自由和最高12万元的罚金,外加永远无法抹去的犯罪记录。

这桩案子给所有掌握公权力的人敲响了警钟:只要把手里的权力当筹码去交易,躲得了和尚,躲不过法网。



信源:大河报2026-04-24 18:09·《大河报》官方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