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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33岁女作家丁玲爱上20岁的下属陈明。陈明嫌她太老,情急之下娶了一个

1937年,33岁女作家丁玲爱上20岁的下属陈明。陈明嫌她太老,情急之下娶了一个女演员为妻。不料,婚后不久,陈明突然和妻子提出了离婚。
很多人后来记住丁玲和陈明,是因为他们在一起走了四十多年。可这段婚姻一开始,并不稳,也不顺,甚至带着一点绕不过去的拧巴。
外面看是“女大男小”,里面其实是名望、经历、年龄和现实一起压过来的难题。丁玲不是普通女性。1928年她靠《莎菲女士的日记》成名,后来又写出《我在霞村的时候》《太阳照在桑干河上》等作品,在现代文学史上早早有了自己的位置。
1936年11月,她到达陕北,已经不是初出茅庐的青年作家了。陈明则完全是另一种起点。
他比丁玲小13岁。1937年5月,他到延安,在西北战地服务团工作。
那时的丁玲是主任,陈明是股长,确实有上下级关系。也正是在这段并肩做事的日子里,两个人慢慢靠近,先是欣赏,后是动心。
陈明自己讲得很明白:让他退缩的,不是丁玲名气大,也不单是年龄差,而是他当时心里没有准备,总觉得丁玲经历比自己复杂,未来能不能走到一起,他没把握。
有一次在小饭馆里,陈明试探着说,丁玲也该有个终身伴侣了。丁玲反问:那咱们两个行不行?这句话把陈明一下子顶住了。他后来还在日记里写过,想把这层关系停下来。
可丁玲没有后退,她反倒说:才刚开始,为什么要结束。真正让陈明慌的,还不只是两个人自己。到了马列学院以后,周围议论越来越多,“丁玲找了个小丈夫”之类的话不断传来。
陈明嘴上不认输,心里还是有压力。丁玲倒很硬气,她的意思很直接:别人爱说就说,过几年自然会过去。
她比陈明更早看明白,感情这件事,躲是躲不过去的。可陈明那时毕竟年轻,心里没站稳。
1939年9月,他离开马列学院,去了烽火剧社。在那里,他认识了席萍。
席萍是鲁艺毕业,搞音乐,平时对他不错,两人相处起来也少了那种外界盯着看的压力。到1940年秋,剧团在陇东庆阳时,陈明和席萍结了婚。
这一步看起来像是陈明另作选择,实际上却更像他在逃。因为婚前没想透的问题,婚后并没有消失。
更要紧的是,这段时间里,陈明已经在帮丁玲照看儿子蒋祖林。他人虽然结了婚,心却并没有真正离开丁玲。陈明听到不少议论,说丁玲因为他结婚很痛苦。他越想越觉得这局面不能再拖,于是主动提出离婚。
连他自己后来都承认,当时是硬找了一个借口,说两个人性格不合。那时席萍已经怀孕,他还是坚持分开。
多年以后,陈明回头看这件事,一直觉得对席萍有亏欠。等到1942年,两人才在延安蓝家坪文抗低调结婚。没有大摆宴席,也没有刻意张扬。
陈明后来回忆,丁玲对人说过一句话:我们爱得很苦。短短几个字,把前面那些犹豫、绕路、误伤和重新选择,几乎都包进去了。
婚后两人没有再生育,陈明把丁玲的儿女也当自家孩子看。真正让人记得住的,是丁玲在感情里并不拐弯,她认定了,就敢往前走;陈明则是在跌跌撞撞之后,才真正懂得什么叫陪一个人过完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