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冲动,害人害己。” 浙江台州,35 岁男子与 44 岁女子发生关系时,见对方嫌自己因饮酒耗时较长临时加价,与对方发生争执,争执中,恼羞成怒对女子施暴,结果导致女子死亡。
事后,男子潜逃,直到 19 年后,被警方抓获归案。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处男子犯故意杀人罪,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男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了。
涉案男子姓周,江西抚州人,2004 年的时候刚好 35 岁,而被害女子 44 岁,台州本地人,两人之前根本不认识,就是偶然碰到,临时谈好价钱,做了一场见不得光的交易。
本来这事办完各自走人,互不牵扯,谁也没想到,就因为一点加价的小事,最后闹成了人命案。
当时周某某出门前喝了不少白酒,脑子本身就不清醒,和女子发生关系的时候,因为酒精的影响,耗时比两人事先约定的久了不少。
女子一看时间超了,觉得自己吃亏了,当场就变卦,临时提出要多加钱,少一分都不行。周某某本身就喝得醉醺醺的,脾气也上来了,他觉得自己已经按约定来了,只是时间久了点,女子临时加价就是讹人,当场就拒绝了。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吵了起来,女子也不让步,见周某某不同意加价,就放狠话,说要是不加钱,她就喊人,还要报警,说周某某嫖娼。
这话彻底点燃了周某某的火气,他本来就怕嫖娼被抓,丢面子又要受处罚,加上酒劲上头,脑子一热,就跟女子扭打在了一起。
他当时完全失去了理智,下手没个准头,先是推搡女子,后来急了,还用手殴打女子,甚至捂住了她的口鼻,就想让她别再喊叫。
等周某某稍微清醒一点,才发现女子已经没了呼吸,身体也凉了。那一刻,他彻底慌了,害怕被人发现,赶紧简单收拾了一下现场,连自己的东西都没敢多带,就仓皇逃离了现场,从此开始了长达 19 年的逃亡之路。
他心里很清楚,自己杀了人,一旦被抓,肯定没有好结果,所以这 19 年里,他从来不敢用自己的真实身份,也不敢和家里人有任何联系。
这 19 年,周某某过得提心吊胆,辗转了浙江、山西好几个地方,只能找那些不需要身份证的零工谋生,一开始在山西的黑煤窑打工,那里环境差、劳动强度大,还经常被人欺负,但他不敢反抗,也不敢报警,生怕暴露自己的身份。
后来黑煤窑查得严,他又辗转到各地做装修小工,住最便宜的出租屋,吃最简单的饭菜,每天晚上都睡不踏实,总担心警察会找上门来,经常做噩梦被惊醒。
他也想过自首,可每次都鼓不起勇气,总抱着一丝侥幸心理,觉得时间过得久了,当年的案子早就被人忘了,警方也不会再追查他。
可他不知道的是,从 2004 年他作案那天起,台州警方就从来没有放弃过对他的追查,一代代民警接力排查,收集线索,随着刑侦技术的不断升级,DNA 比对、大数据排查等手段的运用,警方一步步缩小了排查范围,
终于在 2023 年,锁定了周某某的藏身之处,在山西临汾的一处民房里,将已经 54 岁的他成功抓获。
落网之后,周某某对自己当年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很快进入了司法审理程序。
一审法院经过详细核查,确认了周某某故意杀人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考虑到周某某是激情杀人,并非事先预谋,加上没有其他严重情节,最终判处他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周某某拿到一审判决后,心里不服气,他觉得自己当时是喝了酒,一时冲动才犯的错,并不是故意要杀死女子,而且女子临时加价、还放狠话要报警,也有过错,不应该判这么重,所以他很快就提起了上诉,希望二审法院能从轻判决。
可没想到,二审法院受理上诉后,经过全面核查,认为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没有问题,采信的证据也很充分,量刑也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女子临时加价虽然是争执的起因,但并不能成为周某某杀人的理由,所以最终驳回了周某某的上诉请求,维持了一审原判。
到这里,这桩跨越 19 年的命案终于有了最终结果,周某某要在监狱里度过自己的余生,为当年的一时冲动,付出一辈子的代价。
而被害女子,也为自己的贪婪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本来只是想多要一点钱,没想到最后丢了性命,两个家庭也因为这起案件,彻底陷入了痛苦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