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5岁左右的孩子从4楼扶梯缝隙坠落到2楼,当场昏迷。事发4月22日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两江院区的事件。
4月22日 14:59(下午3点左右)。 重医儿童医院两江院区门诊楼。孩子在4楼扶梯旁玩耍,从扶梯与护栏的缝隙处失足,垂直坠落至2楼。 目击者听到“咚”一声巨响,孩子落地后昏迷不醒,家长瞬间崩溃。
医院回应: 患儿生命体征平稳、意识清醒,主要是头皮血肿,正在做全面检查。 已紧急排查全院扶梯安全隐患,重点封堵缝隙、加固护栏、增设警示和巡逻岗。 安排专人对接家属,全程协助救治与善后。
核心问题:谁的责任?
医院责任(安全保障义务)
扶梯缝隙超标:国标要求缝隙≤11cm, 儿童可钻过即属违规。
防护缺失:未装防坠挡板、未封闭梯井, 护栏高度/间距不足。
管理疏漏:儿童聚集区无专人值守、无及时劝阻,警示不足。
判例参考:类似案件中,公共场所(商场/医院)通常判担责60%-70%。
家长责任(监护义务)
5岁儿童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家长需全程贴身看护。 事发时孩子脱离视线,监护存在疏忽, 需承担30%-40%责任。
医院硬件不合规、管理缺位是主因,家长监护疏忽是次因;孩子万幸无生命危险,但暴露出公共场所儿童安全的大漏洞,必须严查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