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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麟游,一男子心脏手术1年后回老家参加邻居父亲的葬礼,他和另外8人坐一桌吃席就

陕西麟游,一男子心脏手术1年后回老家参加邻居父亲的葬礼,他和另外8人坐一桌吃席就喝了酒,万万没想到的是他回家晚上10点就犯了病,家属把他送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事后,家属将8人告上法院,并索赔30余万,法院最终这样判!

信息来源:红星新闻

这事发生在2024年10月8号,李某听说老家邻居家老人去世了,想着邻里这么多年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情分摆在那,怎么都得回去吊唁一下。

他那时候做完心脏支架手术才刚满一年,医生千叮咛万嘱咐不能喝酒,平时在家保养得也还算平稳,按理说碰上这种场合,他滴酒不沾也没人会说啥。

估计他自己心里也打过算盘,就去随个礼吃顿饭,大不了少抿两口意思意思,应该不会出啥大问题。

葬礼当天吊唁完,主人家按农村的习俗留所有来帮忙吊唁的人吃饭,李某刚好和另外8个熟人凑了一桌。

农村办白事的宴席本来就热闹,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坐在一起免不了要举杯喝两口应个景。

全程也没人劝酒灌酒,都是谁想喝多少自己倒,李某自己觉得身体扛得住,也跟着倒了小半杯,前前后后加起来喝了还不到一两。

宴席下午两点左右就散了,李某走的时候还好好的,跟同桌的人挨个打了招呼,自己步行去了朋友家,谁也没看出来他有啥不舒服的地方。

谁知道当天晚上十点多,他在家里突然就喘不上气,胸口疼得直冒冷汗,家里人慌慌张张把他往医院送,折腾到10月9号凌晨三点多,还是没能抢救过来。

医院的急诊诊断写的是心跳呼吸骤停,还有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冠状动脉支架置入术后,急性酒精中毒那项后面还打了个问号,只是怀疑没确诊。

最后开的死亡医学证明上,写的死因是呼吸心跳骤停和心肌梗死支架植入术后,也没认定是酒精直接导致的死亡。

家里人哪能接受这个事实啊,好好的人早上出门还活蹦乱跳的,吃了一顿席就没了,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咬定了就是和当天同桌喝酒的人有关系,要是没人喊他喝酒,他肯定不会碰,也就不会出事。

家属其实也知道李某本身有心脏病,自己肯定有责任,还主动说愿意担70%的责任,可就是一口咬定同桌的8人肯定劝酒了,要求他们共同承担剩下30%的责任,加起来要赔30多万。

结果到了法庭上,8个人全喊冤。

说大家根本就不知道李某做过心脏支架手术,全程也没人劝过他一句酒,都是他自己主动要喝的,散席的时候他状态正常得很,过了七八个小时才出事,这中间谁知道他又干了啥?

而且也没有任何鉴定能证明他的死就是喝酒喝的啊。

法院把事情前前后后查了个遍,确实没找到8个人劝酒的证据,也没法证明李某的死亡和当天的饮酒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这事传到网上之后,网友们也吵翻了。

有人说,自己啥身体自己不清楚吗?

做了心脏手术还敢喝酒,纯纯是自己找死,家属这时候怪别人,不就是想讹点钱吗,也太不地道了。

也有人说,现在大家出门喝酒都有警觉了,前阵子我去参加婚礼,酒桌上有个平时爱喝酒的朋友挨个给大家倒酒,结果全桌除了他没人敢喝,不是不能喝,就是怕万一出点事担责任,犯不上。

其实法律上要认定同桌饮酒的人需要担责,得满足三个条件:有过错行为、有损害结果、行为和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比如说你强迫别人劝酒灌酒,明知道对方有不能喝酒的病还硬要劝,或者对方喝多了之后你没尽到护送照顾、及时送医的义务,这种情况才需要担责。

具体到这个案子里,法院已经查得明明白白,首先没有任何人劝酒灌酒,其次这8个人根本不知道李某做过心脏支架手术,李某喝的量也不大,散席的时候没有任何醉态,是自己正常离开的。

再加上他是散席之后七八个小时才发病的,死因也明确是心脏病和心梗术后的问题,没认定是酒精中毒直接致死,所以这8个人半毛钱过错都没有。

《民法典》里也说得很清楚,行为人因为过错侵害别人的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才要承担侵权责任。

李某是个成年人了,最清楚自己刚做了心脏手术不能喝酒,他自愿去参加宴席,自愿喝酒,明明能预见到风险却还抱着侥幸心理不控制、不拒绝,这属于自甘风险。

说白了,自己才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现在既没有证据证明同桌的人故意害他、恶意劝酒,也没有证据证明这些人明知道他有重病还劝他喝,更不存在耽误救助的情况,人家凭啥担责任?

一个成年人,自己的身体状况心里没数吗?

明知道喝酒可能犯病还要喝,最后出了事风险当然得自己担着。

最后法院直接驳回了家属的全部索赔请求。

说实在的,这事真的给所有人都提了个醒。

自己的身体自己最清楚,千万别抱着“少喝一点没事”的侥幸心理去冒险,真出了事,难受的是自己,心疼的是家人。

而平时和别人同桌吃饭喝酒的人,也别觉得自己没劝酒就万事大吉了,要是你明知道对方有重病、不能喝酒,还看着他往死里喝,说不定最后也得担责任,不管啥时候,安全这根弦还是得绷紧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