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监管缺失谁之过?
今天在头条平台看到一条消息,4月18日锦州警方破获一起利用套路贷作案的金融诈骗犯罪案件,端掉以“大军”为头目一个犯罪团伙。他们作案的平台就是网贷。受害者借5万,被要求签8万的空白合同,利息高的离谱滚到50万。
据相关资料显示,目前我国网贷规模已达到5万亿,借贷人达到1.5亿。数额之大,人员之多,是一个潜在的金融爆雷点,已经引起国家的高度重视。今年公安部联合国家金融监管局出台了新的规定,对网贷的年化利率制定了上限标准,超过上限属于非法营收,法律不予保护。
日常也听到过大学生或网贷利率陷阱 年轻人在网上借贷负债累累,被列入失信名单,影响考公,参军及其他正常工作生活,也发生过多起极端事件。网贷本质也是一种金融服务,是一种借贷活动,属于金融产业范畴,应列入金融监管范围。监管就应该先期干预,而不是后期堵漏洞。不要等大量人民群众受损失了再出手,这是对人民的不负责任。
希望有关部门加强网贷的监管,制定完整严密的政策制度,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网贷实施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