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拿到 14.8 万的彩礼,新婚第二天就吵着要离婚,竟然恬不知耻地说彩礼是男方自愿给的,她懂法律,你们去法院告她,法院也不会把全部彩礼返还给你们。这个女子说男方收入太低,人也长得不帅,而她是大美女,在教育机构工作,是男方配不上她。14.8 万的彩礼她是要少了,如果在大城市可能都有人愿意拿百万来娶她。男方承认自己收入低。业余时间在跑网约车增加收入,可女方对此并不认同。现在男方指责女方属于骗婚,女方却认为他们领结婚证是自愿的,现在离婚也是自由的。如果当初没有看上男方,为什么要接受男方的彩礼,并且和他去领证呢?既然没有爱,何必要强留到一起?结婚第二天就后悔要离婚,还不返还彩礼,这样的行径实在过于可耻了。骗人家的彩礼,还找一堆冠冕堂皇的理由,就因为男方家比较软弱,可以肆意的欺负,这个女人太过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