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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麒元转发陈枫提议: 针对蓄意歪曲、丑化以及篡改我国教材的行为,应该视为分裂国家

卢麒元转发陈枫提议: 针对蓄意歪曲、丑化以及篡改我国教材的行为,应该视为分裂国家罪,最高应判死刑。

这话一出来,我心里咯噔一下,拍手叫好的同时,又忍不住琢磨了半天。说拍手叫好,是因为咱这几年的教材乱象,真把老百姓气得够呛。你翻翻那些被曝光的数学题插图,唐氏综合征一样的五官、星条旗元素的衣服、莫名其妙飞在空中的日本战机……这叫什么事儿?一个国家,尤其像咱们这样从甲骨文一路写到简牍、几千年文明没断过根的老民族,统编教材压根儿不是几本纸。它是文化血脉的接力棒,是给孩子脑子里打地基的混凝土。地基歪了,上面盖啥都白搭。

可我琢磨的另一半是,什么叫“蓄意歪曲、丑化以及篡改”?这个界定要是模糊了,会不会变成一顶可以随手扣的大帽子?比方说,历史教材里对某个朝代的评价,过去写“繁荣开放”,新研究觉得“其实有严重的阶级压迫”,这算不算篡改?语文课本删了一篇古文换成现代诗,有人觉得经典被丢了,这算不算歪曲?教材编写本身就是在不同时代、不同认知水平里不断调整的活儿。咱们当然要守住底线,不能夹带私货搞历史虚无主义,不能阴阳怪气丑化英雄模范,更不能明里暗里塞进分裂国家的私货。可底线划在哪里,得说清楚,写明白,最好让编教材的人、审教材的人、用教材的老师和家长,都能一眼看出红线在哪儿。

我有个当小学老师的朋友,讲过一件事。她说有次学校发下来的道德与法治补充材料里,讲“勤奋”举的例子竟然是某日本动漫角色。孩子回家问妈妈:“为什么我们要学日本人的勤奋?我们自己的故事呢?”朋友当时愣住了,赶紧翻出大禹治水、匡衡凿壁偷光的故事给孩子补了一课。她说这不叫上纲上线,这叫文化主权。教材和教辅的每一个字,都是在替这个民族向下一代做自我介绍。你介绍得含混、轻佻,甚至带着讨好外人的味道,孩子就会觉得自家的东西不香。

说到分裂国家罪,这罪名过去多用在台独、藏独、疆独那些明晃晃分裂领土的行为上。把歪曲教材也纳入进来,道理上讲得通,文化认同是国土的一部分。你悄悄改了孩子的课本,让他从小觉得中国历史是“虚构的”,传统美德是“压抑人性的”,英雄人物是“有瑕疵的”,这跟在地图上划走一块领土,本质上有什么区别?区别可能只是更隐蔽,伤害更深远。一块地丢了还能打仗抢回来,一代人的脑子被洗了,得花多少年才能正过来?

但死刑这个量刑,我个人觉得需要慎之又慎。不是说不能重判,而是得区分罪责层级。一个出版社的小编辑被境外势力收买,故意在教材里夹带反华内容,这当然是重罪;可一个老专家出于学术偏见,在编写过程中过度强调历史黑暗面,说他“蓄意分裂”,恐怕就过了。咱们要防的是“故意”和“恶意”,不是“不同意见”。教材里能不能讨论争议?当然能,但得在合适的年龄段、用恰当的方式。高中历史课本可以提“对某事件的多种解读”,小学课本就不行,孩子分不清“事实”和“观点”。这个分寸感,比单纯加重刑罚更考验制度设计。

我自己小时候用过一套《中华传统美德故事》的课外读物,里面每一篇最后都有一句话:“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当时觉得有点说教,现在回头看,那种笃定的价值观传递,让人心里踏实。后来有段时间,教材里这类“告诉”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你觉得呢?”“你怎么看?”开放思维没错,但开放到连基本的是非都不给锚点,孩子会迷失。教材不是论文集,不能通篇都是问号。该亮态度的地方得亮,该讲“我们共同认为”的地方不能含糊。

说到底,陈枫的提议戳中了一个真问题,教材安全就是国家安全。把它上升到分裂国家罪的层面来讨论,说明大家受够了那些软刀子割肉的歪风邪气。但在立法和司法层面,需要把“蓄意”“歪曲”“篡改”这些词拆开揉碎,给出可操作的认定标准。既要让那些真正吃里扒外、祸害下一代的人付出沉重代价,又不能把学术讨论、正常修订、观点争鸣都打成“分裂”。分寸拿捏好了,这才能成为保护文化根基的利剑,而不是伤及无辜的乱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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