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狗被毒死了,告上法庭。
听起来很可怜。
可这次,网友几乎一边倒地支持被告。
为什么?
事情是这样的。
一个女人遛狗,自己知道戴口罩,却不给狗拴绳子,也不给狗戴口罩。
狗吃了路边投放的毒鼠药,死了。
投毒的是张老头。
女人崩溃了,说狗是她的“儿子”,是她的“家人”,一纸诉状把张老头告了。
可网友不买账。
有人说:是不是你的儿子,得拿DNA证明。是不是你的家人,也没见领证。
这话听着扎心,但理不糙。
更关键的是:就算真是亲儿子,带出门不拴绳、不戴口罩,违反了规定,监护人也要负监管责任。
自己先违规,出了事再去告别人,理在哪?
这几年,因为遛狗不拴绳引发的冲突太多了。
狗扑了孩子,主人说“我家狗不咬人”。
狗吓了老人,主人说“你一个大活人怕什么”。
可等到狗出了事,就变成“这是我的家人,你得赔”。
规则是给所有人定的。
你享受了不拴绳的自由,就要承担对应的风险。
不能平时觉得拴绳麻烦,出了事就拿起法律当武器。
养狗没错,爱狗也没错。
但爱狗的前提,是不给别人添麻烦,是不拿别人的安全当儿戏。
这次,我站张老头。
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
自己的狗被毒死了,告上法庭。 听起来很可怜。 可这次,网友几乎一边倒地支持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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