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9起食品领域典型案例】
据烟台市场监管
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深入推动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聚焦群众反应强烈的食品领域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溯源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食品领域违法行为,集中力量查办了一批违法案件。现将9起案例通报如下:
1.烟台辰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掌味侠®酸辣柠檬去骨鸡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2.烟台太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卤大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3.福山区隋锅的熟食店超范围制售冷食类食品及使用虚假食品标签从事冷食风干肉肠加工经营活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4.招远市茂源酒业批发部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和销售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挡不住芒果汁饮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5.牟平区普瑞优健电子商务科技中心在微信群中通过“易起云播”小程序进行虚假宣传,声称“某牌 PQQ52990 吡咯并喹啉醌二钠盐液”具有预防癌症、提高免疫力、保护肝功能、改善关节炎症状、有助于降低血糖水平等功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
6.栖霞市安苒日用品经营部在其经营场所内采取会销的模式进行虚假宣传,声称某橡胶籽油凝胶型运动营养食品(耐力类)具有改善肝脏出血功效、抗血小板聚集性血栓功效、改善心脏出血功效等功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
7.烟台市蓬莱区立青饭店对其淘宝闪购平台鲜境全羊店铺内的“红烧羊腿”商品进行刷单炒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
8.烟台东上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三文鱼、甜虾、北极贝等生食类食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9.莱州市文昌路街道马阿布都清真拉面馆未按照规定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经营凉拌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