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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4月4日,一名女犯被执行枪决,临行前,她被用手术刀割断了喉管,为的是,

1975年4月4日,一名女犯被执行枪决,临行前,她被用手术刀割断了喉管,为的是,不让她说话,禁止她发出声音。

主要信源:(中国青年报——20世纪中国八大名案之割断死囚的喉管)

张志新1930年出生在天津一个知识分子家庭。

父亲参加过辛亥革命,母亲受过新式教育。在这样的家庭长大,她从小养成了独立思考的习惯。

1950年中学毕业后,她进入师范学院学习。

朝鲜战争爆发后,她和许多青年一样报名参军,因为素质优秀被保送到中国人民大学俄语系学习。

1952年提前毕业后留校工作,在那里认识了后来的丈夫曾真。

1955年国庆节,张志新与曾真结婚,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57年,两人一起调到沈阳,都在辽宁省委机关工作。

1962年,张志新调到省委宣传部当干事。

女儿1956年出生,儿子1965年出生,一家四口生活平静。

1968年,席卷全国的政治运动改变了很多人的命运。

一次与同事私下交谈时,张志新对当时的一些现象提出了不同看法。

她认为有些做法偏离了方向,有些理论被曲解了。这些话被人记录下来,成了她日后被定罪的依据。

1969年9月,张志新以“现行反革命”的罪名被捕,那时她39岁,女儿12岁,儿子才3岁。

入狱后,张志新面临持续审讯和批斗。

审讯人员要她承认错误,放弃自己的观点。

但她坚持认为,党员在党内发表看法是正当权利,坚持真理是党员的本分。

她在狱中受了不少折磨,背上被铐着很重的铁锤,脚上拖着脚镣,经常挨打,头发几乎被拔光。

即便这样,她也没有屈服。

1970年5月,张志新被判处死刑,案件送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核。

当时一位副处长审查案卷后认为,党员在党内发表意见不构成犯罪,不同意判死刑。

但这个意见没被采纳,案件改由别人办理。新办案人员在判决书上连续写了六个“恶毒攻击”。

最后,当时的沈阳军区司令员审阅案卷后,决定改判无期徒刑,理由是留个活口当反面教材。

如果事情到此结束,张志新或许还能活下来。

但她在狱中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

1973年11月,监狱组织犯人开会,精神已经不太正常的张志新突然站起来喊话,内容涉及对最高领导人的批评。

这一举动导致她被认定为“顽固坚持反动立场,在劳改中又构成重新犯罪”。

1975年2月,辽宁省委召开会议专门审批她的案件。

会上有人建议“杀了算了”。

第二天,省高院下发文件,批准判处张志新死刑,立即执行。

1975年4月4日清晨,沈阳某监狱的一间办公室里,张志新被几个人按倒在地。

她的头被固定,脖子下垫了块砖头。

在没有麻醉的情况下,一把刀子划开了她的喉咙,切断了喉管。

剧烈的疼痛让她咬断了自己的舌尖,满嘴是血。

她想喊,但喉咙里只能冒气泡。

旁边一位女管教员看到这一幕,当场昏了过去。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她在刑场上喊出什么话。

割喉之后,张志新被押到全监狱犯人面前宣判,然后送到沈阳东陵区刑场。

枪声响起时,她45岁。

她的丈夫此前被通知参加“死囚家属学习班”,女儿被迫在笔录上写下表态文字。

一个家庭就这样破碎了。

1977年2月,任仲夷调到辽宁工作。

他自己在文革期间也受过迫害,被批斗过很多次,下放过农村,1972年才恢复工作。

中央派他到辽宁,是希望他能推动这里的拨乱反正。

任仲夷到任后,大力推动思想解放,平反冤假错案。

1979年1月,辽宁省委召开会议,张志新的案件被提了出来。

任仲夷听完汇报后当即表示,这个冤案必须查清平反。

省里成立了复查组重新审查案件。

复查结论很快出来,这是重大冤案。

但在如何处理上有分歧,有的部门只同意作为一般冤案平反,不同意追认为烈士。

省委宣传部负责人认为应该追认为革命烈士。

1979年,任仲夷推动重新调查此案。

3月,省委决定为张志新彻底平反,追认为革命烈士。

4月4日,在她牺牲四周年时举行了追悼会。《辽宁日报》等媒体详细报道了她的故事,在全国引起震动。

任仲夷在处理此事时面临不少困难,包括如何定调她批评领导人的言论。

他以“她在狱中后期精神失常”为由,将平反重点放在“反对林彪、四人帮”上,巧妙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张志新的母亲后来在女儿墓碑上题字:“探求真理,贵在实践,忠骨毁灭,浩气长存。”

2019年,张志新被列为“最美奋斗者”之一。

这个故事让我们看到,在那个特殊年代,坚持说真话需要多大勇气,又会付出多大代价。

历史不会忘记那些在黑暗中仍然坚持发光的人,他们的存在提醒我们,无论何时。

对真理的追求和对良知的坚守,都是人性中最宝贵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