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0岁男子解某结识30岁女网友庆某,约好去农庄见面游玩。两人发生关系后,解某突然激动得呕吐不止、浑身颤抖,庆某吓得直接逃跑,农庄也未及时发现。
最终解某错过最佳治疗时机终身残疾,愤而将二人告上法庭索赔140万,法院到底怎么判?
当时解某通过社交软件认识了比自己小20岁的庆某,两人线上聊得十分投机,很快就约定线下见面。案发当天,解某开车接上庆某,一同前往当地一家生态农庄游玩。下午时分,两人在农庄的私密休息区内发生了性关系。
就在结束后不久,解某突然出现了异常反应。他先是剧烈呕吐,随即浑身不受控制地颤抖,说话也变得含糊不清,整个人瘫倒在椅子上无法动弹。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状况,30岁的庆某完全慌了神。她没有拨打120急救电话,也没有向农庄的工作人员求助,甚至没有叫醒已经失去意识的解某,而是独自收拾好自己的物品,迅速离开了农庄,没有告知任何人这里发生了什么。
庆某离开后,解某一直独自躺在休息区内。由于该区域位置偏僻,农庄的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并未及时发现异常。
直到当天晚上7点多,距离事发已经过去了4个多小时,农庄的保洁人员在打扫卫生时才发现了昏迷不醒的解某,随即拨打了120和110。
遗憾的是,因为错过了最佳的抢救时间,解某被送往医院后,虽经全力抢救保住了性命,但被诊断为急性脑梗死,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导致半身不遂,生活无法自理,经司法鉴定构成二级伤残。
这场意外不仅让解某身体遭受重创,也让他背负了沉重的医疗负担。
事后,解某认为,庆某作为事发时唯一在场的人,在自己突发疾病后负有不可推卸的救助义务,但其选择独自逃跑,直接导致自己延误治疗。而农庄作为经营场所,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未能及时发现并救助自己。
于是,解某将庆某和农庄一并告上了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要求两被告共同赔偿自己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40万元。
庭审中,庆某辩称,自己和解某只是普通网友关系,没有法定的救助义务,而且当时自己非常害怕,以为解某只是暂时不舒服,没想到会这么严重。
农庄则表示,休息区是公共区域,解某是自身疾病发作,农庄无法预见也无法控制,且发现后已经第一时间采取了救助措施,不应承担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解某自身患有高血压等基础疾病,在与他人发生性关系时情绪激动诱发急性脑梗死,其自身对损害的发生存在主要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
关于庆某的责任,法院指出,虽然庆某与解某没有法定的救助义务,但两人是相约一同前往农庄,且事发时庆某是唯一在场的人,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序良俗,庆某负有最低限度的救助义务,即拨打急救电话或向他人求助。
庆某在解某出现明显危重症状时,不仅未采取任何救助措施,反而自行离开,其不作为行为与解某损害后果的扩大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关于农庄的责任,法院认为,农庄作为经营性场所,对其经营场所内的人员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案涉休息区属于农庄的管理范围,农庄应当建立合理的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并处置突发情况。
但农庄在长达4个多小时的时间里未能发现解某的异常,未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起案件就是给所有人敲了个警钟,成年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别一时冲动毁了自己;遇到他人有危险,别只顾着逃避,伸手帮一把,既是道德,也是义务;经营场所更要守住底线,做好安全保障,别等出了问题才追悔莫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