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判刑,那就高额罚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建议,凡是扶了老人被要求天价赔偿的,在老人拿不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可以按“敲诈勒索”起诉进行严惩!
这话能冲上热议,根子不在“大家不想做好事”,根子在“做好事太容易倒霉”。近一两年,类似事一件接一件冒出来。
2025年9月,湖南常德桃源县的尹先生,骑着摩托车带发烧的孩子去医院,路上看见一位老人骑自行车没稳住,重重摔倒在地,自行车还压在了老人腿上。
尹先生心善,压根没多想,赶紧停下车,先把自行车扶起来,又小心翼翼把老人扶好,确认老人意识清醒、没大事,周围也有路人过来帮忙,他才放心继续带孩子去看病,满脑子都是赶紧给孩子退烧。
可他万万没想到,这份好心,转眼就变成了麻烦。孩子的病还没看完,尹先生就接到了交警的电话,说他被人指控肇事逃逸。
紧接着,老人家属也打来电话,态度硬得很,一口咬定就是尹先生骑车撞了老人,直接开口要3万块钱,说是医疗费和护理费,还威胁尹先生,说他无证驾驶,不赔钱就送他坐牢。
尹先生当场就懵了,自己明明是救人,怎么就成了肇事者?他一遍遍解释,可对方根本不听,还反问他:“不是你撞的,你干嘛要扶?”
更让人无奈的是,事发路口刚好是监控盲区,没有直接证据能证明尹先生的清白。按道理说,谁主张谁举证,老人说被撞了,就该老人拿出证据,可到头来,却变成了尹先生要自己找证据证明没撞人。
为了洗清冤屈,尹先生放下手头所有事,拉着亲戚朋友,把事发地周边二十多个摄像头挨个排查,一家家商铺、一栋栋楼道去问,整整忙了十几天,终于在五十米外的居民楼楼道里,找到了关键监控。
视频拍得清清楚楚,老人是自己因为路面湿滑摔倒的,两分钟后尹先生才骑车经过,停车扶人后就匆匆离开,摩托车和老人、自行车全程没有任何接触。
铁证如山,尹先生终于洗清了冤屈。可事情的结局,却让人心里堵得慌。
老人家属在证据面前,就轻飘飘说了一句“对不起”,没有任何像样的道歉,更没有赔偿尹先生这十几天的误工费、交通费,连一句真诚的愧疚都没有,这件事就这么草草了结了。
不光这一起,2025年2月,山东临沂的王先生,扶了一位骑车摔倒的老人,也被家属诬陷成肇事者,平白无故承受了好多天的指责和压力。
还有2024年5月,上海一位公交司机,看到老人下车后摔倒,赶紧下车去扶,结果老人拉住他不放,不让他走,现场好多人作证,最后报警才弄清楚,老人是醉酒摔倒,虽然没构成讹诈,但也让司机虚惊一场,更让网友们心里发慌。
这些事之所以让人寒心,不是因为大家冷血,而是讹人的成本太低,做好事的代价太高。
那些讹人的老人和家属,心里打得算盘很清楚,反正没证据也不用担责任,讹成了就赚一笔,讹不成大不了说一句“误会”,拍屁股走人,不用付出任何代价。
可做好事的人呢?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自证清白,还要承受精神压力,甚至可能被人谩骂、威胁,耽误自己的工作和生活。
有人说,法律早就有规定,自愿实施紧急救助的人,造成被救者损害,不用承担民事责任。
律师也说,讹人者如果有索赔加威胁的行为,就算没拿到钱,也能按敲诈勒索立案处罚,单次勒索3万块就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能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杭州甚至还通过地方立法,把举证责任倒过来,不用救人者自证清白,而是要被救者拿出证据证明被撞了,大大减轻了救人者的负担。
可问题是,这些规定大多是事后救济,很多救人者被讹后,觉得打官司太麻烦、耗不起时间精力,就选择自认倒霉,放弃追责。
这就导致,很多讹人者明明触犯了法律,却能全身而退,反而助长了这种歪风邪气。
李玫瑾教授的建议,其实就是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对付这种讹人的行为,不能只靠道德谴责,必须用法律严惩。道德只对讲道德的人有用,对那些想靠讹人捞好处的人,根本没用。
只有让讹人者付出惨痛代价,比如高额罚款,就算不能判刑,也要让他们心疼钱,让他们知道,讹人不仅没好处,还会亏大钱,甚至影响自己和家人,他们才不敢再随便动歪心思。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看到老人摔倒,第一反应不是上前搀扶,而是犹豫、退缩,甚至赶紧躲开。
这不是社会冷漠,是大家被讹怕了,是怕自己的一片好心,最后换来一身麻烦。我们都希望,有一天,看到老人摔倒,能毫不犹豫地伸出援手,不用怕被讹,不用怕惹麻烦。
要实现这一点,就必须落实李玫瑾教授的建议,加大对讹人行为的打击力度,让讹人者无处遁形,让做好事的人得到保护。
只有这样,才能留住社会的温度,才能让助人为乐的美德传下去,才能让我们每个人,都敢放心地做好事,都能在需要帮助的时候,有人愿意伸出援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