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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风]2005年,山东一个16岁少年被警察带进审讯室,要他供认强奸杀人的案情。

[微风]2005年,山东一个16岁少年被警察带进审讯室,要他供认强奸杀人的案情。少年吓坏了:“我什么也没做!”审讯警察二话不说对其拳打脚踢十几分钟。最终少年被迫承认犯案,直到15年后才真相大白。
 
2005年1月的那个清晨,山东临沭县还浸在腊月寒气里,15岁的顾芸背着书包出门,没走多远就消失在上学路上,没人知道,这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早晨,会成为一个少年十五年人生的分水岭。
 
一个月后,清洁工在三楼废弃厕所里发现了她,编织袋裹着躯体,法医说已经死了一个多月,机械性窒息,还有性侵痕迹,消息炸开,整个县城都在找凶手。
 
警察来得很快,有学生说听到呼救,跑过去看到了张志超和王广超,可同去的另一个学生却说,根本没看到张志超,说辞出现了模糊和错乱,但这点含糊的线索够了——16岁的高一学生张志超在寒假里被警察直接带走。
 
审讯室里发生了什么?十五年后张志超才敢说,拳打脚踢十几分钟,逼他承认强奸杀人,他喊"我什么也没干",换来的是更重的拳头,少年终于"全盘交代",把所谓的作案过程说得有鼻子有眼,法院最终判定无期,王广超呢?包庇罪,缓刑三年。
 
审判时张志超一声不吭,不是不想喊,是不敢,他曾哀求检察院仔细查,说完就被拉回警局通宵审问,有个警察撂下狠话:"你继续往上告,不管找谁,这案子最后还是交给我来查。"十六岁的孩子彻底绝望。
 
这一绝望,就是五年,2011年母亲探监,张志超突然崩溃大哭:"我是冤枉的!他们打我逼的!"马玉萍信了,开始上访。
 
山东高院驳回说"没证据证明刑讯逼供",说"口供细节不是外人能知道的",临沂检察院驳回,说"证据够足",2015年有个工作人员倒是说了句实话:"案子有小毛病,但不影响定罪。"
 
小毛病?人命关天的案子也叫小毛病?
 
马玉萍没放弃,她跑到北京,向最高法、最高检递交申诉,2017年,转机来了,最高法审查后认定:事实不清,证据自相矛盾,指令再审。
 
再审翻出了什么?张志超和死者没矛盾,没作案动机,四个证人证明案发时他在别处,警方采集的毛发、指纹没一样指向他,连被害人穿什么颜色衣服他都答不上来,当年那份"细节翔实"的口供原来建立在拳脚之上。
 
2017年,法院宣判无罪,三十出头的张志超走出法庭抱住母亲:"我真的没杀人。"
 
2020年,他领到332万赔偿,加上当年被扣的5500元,2021年,三级检察院十个人被严重警告、批评教育——让别人坐牢十五年,自己只换来几句批评。
 
这公平吗?332万能买回一个少年最好的年华吗?
 
刑讯逼供的口子没堵死,"命案必破"的压力还在,口供至上的惯性未改,在这个案件中,张志超幸运在有个不放弃的母亲,幸运在有最高法的最终介入,可运气,不该是洗清冤屈的前提。
 
那个警察说得没错,案子确实"最后交给他查",只是他没想到,十五年后,真相还是翻了出来。
 参考资料:中国青年报《十五年重获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