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刷到的两起强奸案,看完心里突然有个大胆的想法。
一个中国留学生,在德国对女友下药强奸八次,每次都用注射器、浸镇静剂的布把对方弄晕,然后拍视频。法官当庭骂他“离兽不如”。
但我想起另一个案子:新加坡草坪上,醉酒女佣被两个陌生男子先后强奸。第二个人看完了第一个人的暴行,然后走过去说:“我有安全套。”
一个是对“自己女朋友”下手。一个是对“完全不认识的人”下手。
看到这里,我内心再也无法平静,大胆地提出看法:是什么造就了这一切?
一个是用化学药剂强行控制。一个是趁对方醉酒无法反抗。
一个是拍视频、加色情犯罪群、分享“技术”。一个是当场施暴、旁观、补刀。
这两个案子放在一起,就是一面完整的镜子。
镜子里照出两种禽兽。
第一种,把亲密关系当掩护。追你、哄你、和你在一起,不是为了爱,是为了“合法占有”。德国那个留学生,女友可能到最后一刻都不敢相信,每天给她递水、做饭的人,会在水里下药。
第二种,把公共空间当猎场。草坪、深夜、醉酒、没有监控——这些条件凑在一起,他们脑子里那只“野兽”就出来了。新加坡那个旁观者,全程看完第一场暴行,不报警、不离开、不制止,他等的是“轮到我了”。
但这两个案子有一个共同点:施暴者都不觉得自己是坏人。
德国那个留学生加色情群,群里有人说“我是给自己女朋友用的”——他们觉得,女朋友嘛,不算犯罪。新加坡那个Harvin被判刑时还在辩解“我以为她同意了”——一个醉得不省人事的人,怎么同意?
评论区有人问:“这两个案子有什么可比性?一个在德国,一个在新加坡。”
我说:可比性就在于——无论在哪个国家,无论在熟人之间还是陌生人之间,无论用什么手段,这种事的本质都一样:把女人当东西,而不是当人。
德国法官骂“离兽不如”,新加坡法官判6下鞭刑。
法律能做的就这么多。
剩下的,是每一个男人心里要问自己的一句话:你到底是人,还是兽?
德国留学生下药强奸 新加坡草坪强奸案 把女人当人 法律之外还有良知中国在德留学生下药强奸女友被判11年国外两男子在草坪先后强奸醉酒女佣
刚刷到的两起强奸案,看完心里突然有个大胆的想法。 一个中国留学生,在德国对女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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